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据介绍,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但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
报告强调,要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常态化,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落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强化对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的交流合作,完善境外司法协作和追逃追赃机制。
查处行贿人数比前五年上升六成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报告指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查处工程领域贪污贿赂案26575件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透露,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确保政府投资安全,2009年9月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575件。
报告介绍,检察机关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56963件。持续开展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部署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各地检察机关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退耕还林等环节,共立案侦查虚报冒领、截留侵吞、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8152件。
贪污贿赂案起诉率4年上升4.6%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披露,2012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比2008年分别上升4.6和0.23个百分点,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下降1.8和4.6个百分点。
报告介绍,检察机关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围绕反贪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管辖、受理、立案、案件交办等程序和标准。二是先后组织开展规范文明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同步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集中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三是依法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切实加强人权保障。
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网上举报平台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
报告介绍,检察机关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及时核查处理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腐败问题,引导网络举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答复。在举报线索流转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坚决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集体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建立举报不实澄清制度,对经查证举报失实、给被举报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反贪污贿赂办案机制还有待完善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近年来,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在具体谈到问题和不足时,报告坦陈:一是办案力度有待加大。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一些地方反贪部门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影响办案工作开展。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侦查预防一体化等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够顺畅和规范,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还不到位。三是能力素质有待增强。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预防。有的过分依赖言词证据,侦查信息化程度不高。队伍专业化程度总体偏低,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不足。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在办案中仍存在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少数干警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有的以权谋私、滥用权力。
“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报告指出。
(原标题:立案侦查逾15万件贪污贿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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