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 来源:江西专员办

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江西专员办不断增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规范性和融合性,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成效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综合财政监管的针对性。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纠正和惩戒功能,坚决维护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江西专员办坚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作为综合财政监管的着力点,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注重深入预算单位基层,贴近财政财务管理一线,真实全面地了解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掌握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与此同时,就基层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思考和剖析成因,并在督促相关单位纠偏改错的同时,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反馈,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增强日常监管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健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依托现有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等信息化平台,借助非现场监管手段,变被动为主动,努力实现日常监管的动态跟踪监控。今年以来,针对由于政策理解不到位、沟通联系不及时等导致部分基层预算单位在银行账户、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中出现的申报不及时、资料不齐全等问题,通过采取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台账数据定期清理、未办事项提醒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措施,将日常监管关口主动前移,督促提醒基层预算单位及时依规办理相关事项,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个别问题蔓延成普遍问题。

三是坚持整章建制,促进审核审批的规范性。通过加强自身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事项工作流程,促进行政运行效能提升。今年以来,在财政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操作规程(试行)》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对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部门预决算审核等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了“五级”审批制,从而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员,落实了岗位职责,优化了审核程序,确保了各项审核审批事项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是坚持多管齐下,实现监督与服务的融合性。围绕“扩影响、带服务、整资源、促成效”目标,坚持将服务理念贯穿于综合财政监管全过程。通过组织座谈、开展研讨、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措施,积极搭建各基层预算单位之间的政策学习、业务交流等平台;通过设立公共邮箱、发布服务指南、公开政策规定等举措,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做好基层预算单位与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员”,充分发挥专员办沟通协调作用,帮助基层预算单位解决了车购税改革资产划转移交、银行账户管理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

(原标题:江西专员办:着力提升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