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中国打击网络谣言出重拳,“秦火火”、“立二拆四”、傅学胜以及有“网络反腐维权斗士”、“网络知名爆料人”之称的周禄宝等多名长期造谣生事之人均受到法律的惩处。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惩治网络谣言等提供法律依据。编造传播谣言者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惩处。这也再次警醒我们,无论互联网站还是网民,都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司法解释让打击网络谣言有法可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9日公布。这个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从而规范网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罚当其罪,司法解释规定了追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必须以其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前提。若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活动不明知,即使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作用,也不构成犯罪。【详细】
《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日上午公布。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30日起施行。【详细】
“两高”的司法解释,既是“授权”,也是“限权”,目的是告别依靠个人意志、行政命令的管控,将“依法治网”进一步纳入“依法治国”的框架。
在不少公共事件中,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先是自信满满,后是灰头土脸;先是无所忌惮,后是紧急灭火,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伤害。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土皇帝思维”的左右下,要么无视法律、要么曲解法律。在这个意义上,依法行政是执法者自身守法、公正审慎的必然要求,这是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一步,也才是真正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负责。【详细】
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共同犯罪内容,此外,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数罪问题及其处罚原则。【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规定,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网络谣言何以肆意传播:
互联网自身属性:匿名、自由开放、传播迅速
互联网自身具有匿名、开放、公平、传播迅速等特性,造谣者只需找到合适的“作案地点”——人气较旺的社区、网站,即可利用它在短时间内广泛散布谣言。
数量众多的“易感人群”
谣言之所以能够迅速传播开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造谣者抓住了部分网民猎奇心理、仇官情绪乃至低级趣味,投其所好,制造敏感话题,网民受其蛊惑,不自觉地成了谣言的传载者。
别有用心的谣言制造者
利用网络传播谣言,违法成本低。谣言制造者为达到泻一己之私愤、牟取不正当利益等目的,在互联网上恶意散播谣言,挑起网民公愤、扰乱社会治安、引发民众恐慌。
部分互联网企业责任缺失
网络媒体作为开放的传播系统,信息流动性更大、更快,为追求时效性,往往忽略传统媒体层层把关、严格管控的审查流程。部分网站监管不力,不经查证即引用、转载谣言信息;部分网站为利益驱动,一心赚取点击率,明知谣言是陷阱仍肆意转载;部分网站编辑职业素养缺失,审查不力,把关不严,无形之间充当了网络谣言的幕后推手。
传统媒体的不当判断
当前,网络媒体迅速发展挤占了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甚至出现传统媒体被网络谣言牵着鼻子走的情况。网络谣言传播期,大众媒体(尤其是知名媒体)的介入使得谣言变得具有公信力,一些不接触网络的受众也因此接收到谣言,一些原本对网络谣言持有疑虑的受众也可能因为传统媒体的介入而放松警惕。
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的规范总是滞后的。监管部门管理上存在漏洞,就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耸人听闻、不折不扣的谣言:
网络谣言制造者傅学胜被上海警方依法刑拘 8月25日,关押在上海某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准备接受审讯。新华社发(上海市公安局供图)
为泄愤报复、诽谤他人,在网上一手制造传播“ 情妇 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中石化 非洲牛郎门 ”等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详细】
8月23日,在江苏苏州某看守所审讯室,犯罪嫌疑人周禄宝在接受民警审讯。新华社发(袁国 礼 摄)
周禄宝利用网络发布负面帖文施压获取“封口费”的网络爆料人、所谓“维权斗士”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详细】
8月20日,公安部宣布,北京警方打掉一个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秦火火”是该公司前员工之一。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尔玛公司负责人“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通过二人讲述和办案民警介绍,“网络大谣”们以谣博名、以谣牟利的灰色网络利益链得以暴露在阳光之下。【详细】
“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帖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详细】
8月25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对外证实,《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此前,刘虎曾在新浪微博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一名副局长,其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警方所认定的刘虎制造传播谣言是否与此事有关。详细
闪电不会两次击中同一个地方?人体处于真空状态时会爆炸?高空落下的硬币能砸死人?这些是不是你长期以来一直笃信的“科学真理”?
媒体诚邀真正的科学界人士,从现实生活和科学实验两个方面,破除了以下十大妇孺皆信的科学谣言。【详细】
自今年6月起,陕西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因网络违法犯罪案件,陕西警方已批捕22人,整顿网络秩序283家。省公安厅还专门设置了举报电话029-86165593,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2013年,陕西警方通过调查落实,对一些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及时进行了辟谣,遏制了谣言的继续扩大化。华商网搜集了2013年陕西“十大网络造谣”典型案例,呼吁网民理性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详细】
评论:
网络谣言是一颗真正的毒瘤,覆盖面、影响力大,破坏性、危害程度强烈。对网络谣言的态度必须明确,那就是:彻底铲除!
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谣言,有这样一个规律:先有网民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散布网络谣言,随后众多网站跟风炒作,最后影响网民,在互联网乃至现实世界形成破坏之势。在这一系列网络谣言的升温发酵过程中,各类网站无疑是“助推手”、“发酵剂”,虽然不是始作俑者,但其恶劣程度比网络谣言本身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铲除网络谣言,网站自身责任巨大,简单概括,那就是“守土有责”。【详细】
我国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每一位理性公民都应认识到,没有无边界的自由,任何言行都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广大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提升自身素养,强化责任担当,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让网络谣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详细】
谣言古已有之,但网络改变了谣言的传播生态。从以讹传讹到“有根有据”,从口口相传到“病毒”式地蔓延,各类网络谣言层出不穷,从日本大地震时期的“抢盐风波”,再到近期的“军车进京、北京出事”,都是迅速地以几何级数爆炸式扩散传播。
“网络实名制应该成为保障公众网络行为和网络利益的制度,但是目前来讲还在法律、技术和社会层面欠缺一些支撑。”【详细】
有了“麦克风”不等于可以“乱放风”
论坛的开放、博客的普及、微博、微信的运用,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使世界进入到“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但人人都有“麦克风”,绝不等于人人都可以“乱放风”。
互联网的开放与自由,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责任缺失的地带。恰恰相反,它更需要网民自觉的责任担当。一个充斥谣言的网络,就像是一个漂满垃圾的海洋,风景再美,也无法让人赏心悦目。【详细】
打击网络谣言,初衷是好的,但不能把自己不喜欢听到的声音,都扣上谣言的帽子。要把握好打击谣言和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平衡,必须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随意性。
打击网络谣言,有助净化网络空间,传递正能量,人人拍手称快。但同时也要警惕一些地方在执行中滥用、跑偏。解决之道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各地执法者尤其要带头守法,才能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详细】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打击网络谣言也显然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通过立法等手段,清理、整顿网络谣言背后形形色色的产业链,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让网络回归信息传播渠道的本质,成为传递“正能量”、承载“中国梦”的坚实平台。【详细】
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放任谣言传播,无异自毁网络。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传播。
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无法无天,必须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为前提,自由不应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详细】
如何构建诚信网络 建设诚信文化:
在中国互联网大会举行期间,中国互联网协会各位理事、专家、学者、网站负责人和网民代表等与会人员经过热烈讨论,一致认为,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所有网站和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并赞同共守“七条底线”。
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开局就抓获秦志晖、杨秀宇等网络推手以及相关企业,赢得了社会赞誉。这同时也表明,只要有关部门真正出重拳、敢抓真问题,就会有好效果。【详细】
没有人相信的信息,即使通过网络,被人们接触到,也是水过鸭背,不留痕迹。从这个意义上说,谣言,远不只是一个由技术原因导致的信息接触问题,更是一个植根于社会情境中的信息识别与信息接受问题。
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制度体系,允许、帮助人们知道他们有权力知道的,为人们形成关于个体、机构的行为预期提供基础,降低人们在认知和心理上的不确定性、不安全感。在此基础上,确定能确定的,开诚布公地讨论尚不能确定的。以制度的确定性,降低、消除不确定性,从制度层面降低形成大规模信谣群体的风险,把谣言的生存空间和破坏力压缩到一个可控的范围。所有这些,均无关乎网络,却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治本之道。【详细】
2013年8月23日北京公安机关打掉在网上蓄意造谣传谣、扰乱网络秩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一个网络推手公司,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
记者就此采访新闻传播学和法学等相关领域多位专家,分析造谣传谣新动向,寻求谣言治理新思路。【详细】
网络谣言止于法治和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网络谣言止于法治,止于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但也必须看到,刑罚是“最后的手段”,动用刑罚定要慎重。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枉不纵,不私不盲,以保障公民正当的言论表达。【详细】
网络和现实之间,界限日益拉近,理性和守法是共同的通行证。
作为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站,也不能轻忽自身的管理责任。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而更为重要的路径,还需要网络参与者的自律,理性发言,恪守法律的底线。网络和现实之间,界限日益拉近,理性和守法是共同的通行证。
“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在认证日益普及的微博时代,信息越来越和具体的人相关。别人关注你、转发你的信息,不仅是出于对信息的认同,同时还有对你个人所呈现出的立场观点、遵法守德、社会形象的追随。维护健康而有序的网络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承担起责任。【详细】
国外是如何治理网络谣言的:
放眼世界,网络谣言危害已成为具有共性的社会问题。美国网络曾热传奥巴马并非美国公民无资格竞选总统;韩国著名女主播宋智善因不堪网络谣言而轻生自杀;墨西哥2005年网上谣传沿海城市帕亚尔塔港将发生大地震引发民众惊恐和大逃离。可见,泛滥的网络谣言传播,对上至国家社会安定、下至公民切身利益都有可能造成潜在威胁,各国政府及社会对网络谣言“一片打声”。世界各国根据各自国情不断探索治理网络谣言的措施,有不少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详细
德国采取多种方法遏制网络谣言 美国严惩网上造谣
日本通过立法加强对互联网监管 俄罗斯多措并举管控网络谣言
墨西哥对网络谣言说“不” 韩国要严打网络造谣 胡说八道将面临检方起诉
(原标题:2013:重拳打击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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