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商贩是现代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和绝大多数的中国城市一样,纽约市的街头也有各式各样的小贩。他们向纽约居民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提供便宜方便的商品和服务以获取报酬。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需要了解以下的基本步骤。

1. 选择售卖不同的商品须获得不同类别的执照及许可,同时也意味着要受到不同管辖机构和法规的约束。

对很多“纽约客”来说,提到小贩,眼前可能会浮现出经典的卖热狗的小摊,但是,在纽约街头,商贩们提供的商品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种类各异。选择合适的商品是开始这门“生意”的第一步,关系着最重要的盈利等问题。然而,除了从市场的角度去做选择,还必须意识到很多商品不是“想卖就能卖”,大部分商品类别对商贩的人数有所限制,此外想要合法合格还必须获得相关许可。纽约街头的小贩按照销售商品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修正案商贩:售卖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保护的商品如图书、报纸、油画、照片等,无须许可。

第一修正案商贩售卖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保护的商品如图书、报纸、油画、照片等。成为第一修正案商贩不须获得任何许可,但是第一修正案商贩和其他类别的商贩一样仍须遵守其它诸多法规,如下文提到的摊位摆放位置和售卖街区等都有相关限制。

一般商品商贩:售卖非食品类的商品如T恤、围巾、手机配件等,必须获得许可。

一般商品商贩售卖非食品类的商品如T恤、围巾、手机配件等。一般商品商贩受消费者事务局管辖,和食品商贩一样,想要成为一般商品商贩也得获得许可。但是从1979年起,一般商品售卖许可就被限定在853张,而从1992年至今,申请机会和等候名单都处于关闭状态,所以目前这类许可几乎不可获得。

食品商贩:售卖热狗、新鲜水果、咖啡等食品或饮料,常规摆摊必须执照许可“两证齐全”。

食品商贩售卖的商品主要包括热狗、新鲜水果、咖啡等食品或饮料。由于食物涉及卫生健康问题,因此食品商贩受纽约市健康与心理卫生局管辖。想要合法地售卖食品,必须获得健康与心理卫生局发放的售卖许可。在申请许可之前,必须首先完成为期2天,每天4小时的“流动商贩食品保护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发放给个人的流动食品售卖执照,该课程的费用为53美元。

在纽约市,有超过14000人取得了流动食品售卖执照,然而想要获得真正可以开始小贩生涯的售卖许可却要难得多。与发放给个人的执照不同,许可是放在“流动工具”(餐车、手推车、卡车等)上的。为期2年的售卖许可需50美元,为期6个月的临时许可则需10美元。纽约将食品售卖许可限定在3000张,此外,在每年的4月至10月,会发放500张临时许可。在满额的情况下,申请人只能进入等候名单,直到已获许可的人放弃更新许可或因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等情况被撤销许可。但是即使是挤进等候名单也并不容易,因为在申请人数过多的情况下,等候名单也会关闭。2009年的调查显示,即使在等候名单上,最终获得许可的时间平均也需要5至10年。

鉴于个人直接实现“执照许可两全”的情况难度较大,纽约市官方还提供了一些其它可能的选择,如:

可以申请操作者执照,在别人获得许可的餐车或卡车上工作;或者申请执照和由纽约市健康与心理卫生局发放的其它级别的售卖许可,如有区域限制的流动食品售卖许可,办理这类许可所需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售卖地点有严格限制;此外还可以在获得执照后申请在特定的集市上进行售卖的许可,但是这一类型的许可对日期、时间、地点有着更为严格的限制,同样存在着诸多不便。

2. 身份的不同同样影响着商贩可能受到的管理和约束,退伍军人的特殊身份使其适用于与以上三种商贩不太相同的规定,而享有不受许可数量限制等“特权”,且在一定情况下甚至可以“惠及”第一修正案商贩。

退伍军人商贩销售的商品与一般商品商贩类别基本相同,并且可以不受售卖许可证限额的约束。居住在纽约的退伍军人或已去世退伍军人的配偶可以享受这一待遇。目前纽约市约有1700名退伍军人商贩。

许可之外,退伍军人商贩还可以免除许多其它限制。退伍军人商贩有三种颜色的许可,非残疾退伍军人持有白色许可,残疾退伍军人持有黄色或蓝色许可,这种许可赋予的待遇存在一定差异,如消费者事务局允许退伍军人商贩在很多其他类别商贩不能进入的区域内摆摊,其中持有白色许可的退伍军人商贩样受到较多的区域限制,而黄色许可受到很少的区域限制,蓝色许可更是可在纽约市任何区域设立摊位。

此外,退伍军人商贩在摆摊地点上的“福利”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惠及第一修正案商贩,持有蓝色或黄色许可的残疾退伍军人商贩如果在一个原本对其他商贩限制的区域内摆摊,那么第一修正案商贩就可以“紧随其后”在同样区域摆摊而不算违规且“尾随”人数不受限制。因此第一修正案商贩如果跟随持有蓝色或黄色许可的退伍军人商贩的脚步,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摆摊场地的选择机会。

当然,这些规定对其他大部分商贩来说则是不适用的。

3. 选择合法的摆摊地点须了解城市法律法规、联邦法律、未发表的城市备忘录等涉及的限制条款。

尽管人流量,周边环境等都是摆摊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但是即使持有许可证和执照也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选择摆摊的地点。摆摊的地点受到城市法律法规、联邦法律、未发表的城市备忘录等的限制。想要找到合法的摆摊地点必须先仔细阅读长达29页的限制条款以明确哪些街区的哪些位置在什么时间可以用来摆摊。实际上,不同类别的商贩由于受不同部门的监管,必须各自遵守所属范围内的限制规则。

以一般商品商贩为例,Broadway大道在Blowing Green Street和Murray Street之间的区域就有以下4个不同时段的规定:

工作日早上8点至10点,中午12点至下午6点在Bowling Green到Wall Street的区域不允许摆摊;

从Wall Street到Liberty Street的区域摆摊没有时间限制;

Liberty Street到Vesey Street的区域在一周的任何时间内都不允许摆摊;

从Vesey Street到Murray Street从早上8点到晚上7点不得摆摊。

此外在这些区域内还有很多小的区块是始终不允许摊贩进入的。

如上文所提到的,退伍军人商贩在摆摊地点上享有一定的便利条件,退伍军人可以进入许多其他商贩不能进入的区域摆摊,部分伤残退伍军人商贩甚至可以在市内任何地方售卖商品。

4. 摆放手推车或卡车等“流动工具”须参照相关规定,距离不同建筑设施的距离都有严格限制。

除了摆摊的街区位置受到限制,“流动工具”的摆放也有详细的规定。如人行道必须至少有12英尺宽,商贩只能在距路沿18英寸的范围内活动。此外,商贩必须保持以下最小距离:

距离建筑物入口20英尺;

距离人行横道、地铁出入口或车道10英尺;

距离报摊、公共汽车候车亭或付费电话5英尺;

距离学校200英尺;

距离公用市场500英尺。

5. 在摆摊的过程中须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健康与心理卫生局、消费者事务局、警察局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如违规还须接受罚款等处罚。

获得许可、执照,选择好地点后也并非高枕无忧,健康与心理卫生局、消费者事务局、警察局等部门都会在各自的职权内对商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包括摆摊时间地点、工具摆放、是否持有许可证和执照等)或卫生法规(包括食品商贩的卫生健康条件等),环境控制委员会就会向摊贩开出罚单。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由警察局负责执法,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由警察局和健康与心理卫生局共同执法。

目前,纽约市的大部分罚款实行阶梯制,首次违规罚款为50美元,如果出现多次违规,会递增至100美元、250美元、750美元乃至1000美元。2013年,纽约将一些较轻微的违规最高罚金降低至500美元。此外,对于无照摆摊等违规行为则实行单一制,统一收取1000美元的罚款。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罚金,无照商贩还有可能被拘捕和没收货物。

据“街头商贩工程”统计,纽约街头摊贩从业者大多为新移民与有色族裔,平均每年接到4万张罚单,遭遇1万起逮捕事件。尽管纽约法人员的态度一般比较客气。法律也保障商贩在管理人员执法时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以及自行拍照存证的权利。 警察开罚单的同时还会开出听证会通知书。如果认罚,可以直接交款;如果不认罚,则须去听证会申请法庭裁决。如果胜诉,罚单可以被撤销,否则必须支付相应的罚款。

6. 加入相关组织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如致力于联合街头商贩维权的“街头商贩工程”(The Street Vendor Project)组织。

由于纽约对街头摆摊设立了诸多复杂的限制,使得成为街头小贩好像也成了一门精深的学问,与其“孤军奋斗”不如加入相关的组织,如“街头商贩工程”(The Street Vendor Project)。“街头商贩工程”是一个NGO组织,致力于联合街头商贩维权。实行会员制,有接近2000名活跃会员。它不仅提供培训机会,发放知识手册,主动帮助街头商贩了解相关法规和自身权益,同时也会向相关部门反映商贩的意见,力求在制度上为商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

作者:穆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