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他也是今年以来第四位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

2013年1月份,沈培平开始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此前担任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1997年12月至2003年间,曾担任云南省保山地区腾冲县委书记、保山市委常委等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沈培平担任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期间,曾因旧城改造问题引发过争议。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2010年4月,云南普洱市开始强推旧城改造,这项涉及1812户居民拆迁的工程,在拆迁户眼中存在补偿过少、程序非法等问题,百余居民状告市政府,普洱市中院当时并未予以立案。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0年4月28日,普洱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会上宣布了普城改办发〔2010〕1号文件(下称1号文件)。文件称,普洱市中心的市电影公司片区、民航路片区、通商路片区、振兴南路片区等,共500多亩土地上的建筑需要改造,涉及61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共有1812户需要搬迁。文件要求,所有搬迁必须在7月30日前完成。多名与会者证实,时任普洱市市委书记的沈培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同意搬迁的大大的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的坏”让他们印象深刻。

家住振兴南路片区的陈玉(化名),拥有一套99平方米的房子。按照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200元,外加每平方米300元装修费、1500元搬家费和7200元安置费。这样,陈玉总共可获补25万多元。陈玉介绍,政府指定的房源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其购买的住房使用面积较过去反而变小。另外,普洱市普通装修费每平方米需要600元,远高于补贴。最让陈玉受不了的,是每平方米3200元的市场价。经过拆迁腾换,陈玉共需自掏腰包近9万元。陈玉去财政局申请差价时,对方称“没钱”。

“一个月中,领导每天请我吃饭,席间必谈搬迁。”来自农业系统的公务员杨宇仍未签约。随后,单位又出规定,要求公务员晋级要与拆迁签约挂钩,杨宇还是未签。几天后,杨宇突然接到单位通知,让其到一所学校任教。杨宇以无教师证推脱,单位领导称可聘他为客座专家,无需教师证。杨宇又推说不会板书,领导回称“会用投影仪就行”。最后,杨宇又推说无法早起,领导回复:上课时间延后,无需早起。几轮过招,杨宇权衡利弊后决定,宁愿损失10来万元,也要签字,“受不了”。

众多拆迁户反对拆迁,还在于他们认为政府拆迁非法。普洱市中院退休干部潘玺介绍,拆迁户认为政府属于非法强拆,又因拿不出高额诉讼费,潘玺决定免费代理该案。2010年6月28日,142户拆迁户向市中院递交《行政诉讼起诉状》。

拆迁户诉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8条,“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而普洱旧城改造至今未进行任何听证,也没有征求拆迁户意见,有违民意,程序非法。其次,拆迁户诉称,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申请拆迁许可证,须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要件。而普洱市政府指定不具备拆迁人主体资格的责任单位领取许可证,不可能提交证件,涉嫌程序违法。再次,诉状中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决定拆除。”普洱此次改造,很多房龄不到10年的房屋被强拆,明显违反此法。

普洱市中院接到诉状后,上报市政府。2010年7月15日,普洱市副市长杨林对此做出批示。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杨林称此次搬迁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没有强拆。同年8月5日,普洱市市委书记沈培平在向上级领导汇报时称,通过腾笼换鸟等措施,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沈培平介绍了城市发展布局,“北部勤政为民、南部休闲度假、东部勤奋学习、西部物流交通、中部发财致富”。

然而,沈培平描绘的美好图景,在拆迁户眼中,则变成了“官场、玩场、学场、过场和市场”。一位财政系统知情人透露,普洱市财政收入倒挂,自足率只有五成。按照普洱市政府规划,北部行政中心开发,尚有20多亿元缺口。此前,央视报道也证实,这一土地拍卖后,政府可获出让金30多亿元。

目前,相关部门仍未公布沈培平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