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郝少英 通讯员 谢卓妮) 为牟利,七旬的张某某利用自己年龄较大不易被发现的特点,在家中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并储藏大量毒品及毒品辅料。近日,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贩卖毒品案提起公诉,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今年70多岁的张某某是文盲,无业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她从2013年开始在居住的楼房内出售毒品。她认为自己年龄已大,出售毒品不易被发现,就是被发现也不会把她一个老太太怎么样。同年4月28日,她以3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金某某出售海洛因3小包,双方正在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之后,民警又在张某某家中缴获毒品辅料2袋、冰毒1袋、其他小包海洛因25.7克。

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此案被提起公诉后,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作者:郝少英 谢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