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 来源:上海专员办

上海专员办紧紧围绕专员办工作转型,积极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监管定位从单一的监督检查,向服务财政改革,体现财政管理特色转变。按照“将专员办定位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核心是体现专员办工作的财政管理特色”要求,充分发挥专员办的财政业务优势和就地监管优势,充分发挥专员办连接中央财政和基层预算单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构建覆盖基层预算单位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监管重心从偏重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向侧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转变。采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监管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及时发现政策本身的不完善之处,深入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为财政部制度和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为基层预算单位解决阻碍发展的实际问题,促进基层预算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三是监管手段从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转变。按照“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而不是事后”要求,前移工作关口,突出和强化过程控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更多地运用调查、核查、评价等手段,为财政部安排和调整预算资金提供依据。在预算执行环节,进一步挖掘审核、审批、抽查、监控等日常监管手段的潜力,通过情况通报、专题报告、暂缓拨付财政资金等措施,着力提升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能力。

四是监管模式从分割式、封闭型,向共享式、开放型转变。探索研究综合财政监管中长期规划阶段目标和实施路径,逐步实现预算资产财务监管事项的横向有机结合与各年度综合财政监管内容的纵向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综合财政监管成果利用反馈机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执法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绩效。

五是监管平台从原始化、零散化,向信息化、系统化转变。加快综合财政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信息系统,对基层预算单位中央财政资金支出及使用环节实施动态监控。逐步建立具有采集、汇总、查询、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的综合财政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体现信息化对于加强过程控制的保障作用。

(原标题:上海专员办:推进综合财政监管“五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