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房惠玲)3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兰州“电子警察”共抓拍违反交通高峰限行规定的外地来兰小型、微型客车12515辆。对这些车辆驾驶人,将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悉,去年5月23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规定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来兰3日内不受限制;3日后每天的三个高峰时段,即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禁止在主城区通行。高峰限行范围包括: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南山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对违反规定的外地车辆,由非现场执法系统实施抓拍。外地来兰货车不受此限制,仍按货运车辆限行规定执行。

作者:房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