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杰

1927年至1936年是南京国民政府治下的所谓“黄金十年”。在此期间,上海工业发展迅速,贸易繁荣,投资旺盛,土地价值快速上涨。同时,城市建设也不断取得进展。但随着经济的快速成长和人口激增,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犯罪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档案材料的挖掘,本文试图从量化分析的角度,对上海地区的城市犯罪,尤其是财产犯罪展开讨论。

公共租界犯罪情况分析

犯罪总量

对于公共租界警察而言,1927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这不仅由于北伐军进军上海华界地区所引发的紧张局势,同时还因中国军队在租界周边的战斗,间接地引发了一个犯罪高潮。根据警务处统计,1927年创纪录地发生了1458起持械抢劫案。与1926年相比,该年的抢劫案件增加了近1000起,这一数字几乎等于此前8年这类案件的总和。窃盗案件也发生了6470起。警务处将这一案件数量的剧增,归咎于战争造成的大量败兵、逃兵和大量在战斗中被遗弃的武器流入租界。

伴随局势的平复,1928年的犯罪数量开始下降,持械抢劫案件减少至981起,盗窃案件也减少至5321起。1929年的犯罪数量继续下降,抢劫案件减少至746起,其中还包括39起未遂案件。盗窃案件5274起。警方估计,该年全部犯罪案件的数量约为15000起。

1930年,警务处改革案件统计制度,重新划分犯罪类型,并开始第一次全面统计界内犯罪总量。按照新的统计方法,1930年共发生案件15664起,其中第二等级严重财产犯罪2875起,持械抢劫702起、徒手抢劫108起、逾垣入室盗窃679起、坏锁入室盗窃563起;第四等级轻微财产犯罪9674起,其中抢夺案件1124起、扒窃918起及简单盗窃6854起。如果将两个等级的案件叠加,财产犯罪的数量占全年犯罪总量的80.1%。

从数量上看,1932年初发生的“一·二八”事变并未对公共租界的犯罪活动造成太大影响。全年共计发生犯罪16429起。较之上年,犯罪总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从1930年至1936年,界内共发生犯罪案件119251起,年平均17022件。其中,1934年发生的案件最少,仅为15231件;1936年最多,共有20473件。

财产犯罪

在1930至1936年的7年中,财产犯罪共计发生87662起,年平均12523起。犯罪数量最少的也是1934年,共发生案件10614起,数量最多的是1936年,共计发生15621起。财产案件占全部案件数量比例最高的是1930年,为80.11%。7年间的平均比例为73.47%。

包括抢劫、窃盗在内的第二等级严重财产犯罪,7年间共发生17542件,年平均发生2506件。其中1930年发案最多,共有2875件。1933年最少,仅有2154件。包括抢夺、扒窃等在内的第四等级轻微财产犯罪,7年间共发生70120件,平均每年发生10013件。其中,1936年发生最多,达到12936起;1934年最少,仅为8397起。

从数量变化趋势来看,7年间的犯罪总量变化平稳,年平均发案量在15000起至17000起之间。最明显的上涨出现在1936年。

然而,观察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发现它们的演变轨迹并不相同。属于严重财产犯罪的持械抢劫案件,在战前十年不断减少。从1927年的1458起,持续下降为1936年的379起。这说明财产犯罪中的暴力倾向不断减弱,职业犯罪活动明显减少。这也可从警匪交火事件的锐减及警察伤亡人数的下降得到证明。这一时期尽管犯罪案件的总量有所增加,但暴力财产犯罪的数量不断下降,说明市民在财产犯罪中受到的人身威胁有所减少。

从1930年至1936年,简单盗窃案件的变化与轻微财产犯罪的变化大体一致。1930至1931年缓慢增加,此后开始减少,至1934年到达谷底。1935、1936年开始大量增加。这一趋势表明,1934年后更多的人由于经济原因参与到犯罪活动中来。

法租界犯罪情况分析

犯罪总量

与公共租界犯罪总量变化的平稳态势有所不同。从1927年到1935年,法租界内的案件数量呈较为显著的上升趋势。由于战争的缘故,1927年的犯罪总量出现大幅增加。但随着局势恢复稳定,1928年的案件数量下降为3062起。从1932年起,犯罪总量开始大幅递增,至战前的1935年达到顶峰。1936年再次出现下降。十年间,界内共发生案件46985起,平均每年约发生4698.5起。1928年发生的案件最少,仅有3062起;1935年的案件最多,共计8196起,两相比较,后者超过前者1倍有余。与公共租界类似,法租界的财产犯罪率也超过70%。

财产犯罪

包括窃盗、抢夺、持械抢劫在内的财产案件增长趋势明显。1927年至1931年的增加较为缓慢。但1932年后出现急剧增长势头,至战前的1936年再次下降。

1927年至1934年,窃盗案件的数量在1750起至4000起之间。案件发生最多的是1934年,共计3827起,案件最少的是1928年,仅有1789起。1935年的案件数量在5500至5700起之间,而1936年则有所下降,在5100起至5300起之间。十年间,每年平均发生窃盗案件约3216件,窃盗案件比例约占全部案件比例的68.45%。

从1927年至1936年,抢夺案件的数量维持在50起至220起之间。1934年发生的案件最多,共计216起;最少为1933年,仅49起。十年间,平均每年发生101.1起,约占案件总量的2.14%。

持械抢劫案件在十年的数量变化起伏不定,维持在180起至350起之间。与公共租界类似,发案率最高者为1927年,共计330起;最低为1930年,只有185起。十年间平均每年发生此类案件238.6起,约占全部案件比例的5.07%。

华界犯罪情况分析

与租界相比,研究华界犯罪问题的最大困难在于资料匮乏,以至于研究者很难准确判断战前十年这一区域的治安状况。

从1935年2月起,《申报》不定期公布上海市警察局发布的犯罪数据。这些数据一般以周为单位,偶尔会以月或半年为单位进行统计。从1935年至1937年,《申报》共发布此类数据约28次。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整理可知,在1935至1936年间,华界每周的犯罪总量在200件至400件间变动。

1935年至1936年,抢夺强盗案件的数量每周在10到25件之间徘徊,窃盗案件在50至100件之间波动。以上述数据为基础,可以粗略推算华界犯罪案件的平均值:每周犯罪总量约为274.1起,其中抢夺强盗12起,窃盗71.4起,伪钞5.7起。财产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为32.5%。进而可以推知,在1935至1936年间,华界每月犯罪总量约为1096件,每年的案件总和约为13152件。

关于华界犯罪案件的数量,另一个可参考的数据来自《上海市统计》。被收录其中的“上海市警察局假预审刑事案件统计表”向我们提供了1934年和1935年华界刑事案件的数据。据该统计记载,1934年共发生刑事案件8792件,其中抢夺强盗251件,窃盗1838件。1935年的案件总量为9758件,其中抢夺强盗693件,窃盗2842件。

尽管两种数据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但经过综合,大致可以推知中日战争爆发前夕,华界每年的犯罪数量在至少8000件左右,其中财产犯罪的比例约为30%。

犯罪情况评估

人口

评估某一时期的治安状况,除犯罪数量外,居民数量和警察人数也是重要参考指标。因为只有把犯罪数量与人口和警察人数综合考虑,才能更全面地反映某一地区的治安状况。

据统计,1927年公共租界内共有居民825965人。1929 年,总人数增加为863615人。在1931年,公共租界总人口数首次突破100万,达1025231人。1933年人口上升为1111946人。至1935年,人口增长的趋势并为减退,界内总人数达1159775人。从趋势上看,与犯罪案件总量的持续变动不同,从1927年至1935年公共租界内的人口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

法租界当局分别在1928年、1930年、1931年、1932年、1933年、1934年及1936年进行了人口调查,保存了大量人口数据。由以上统计可知,从1928年至1934年,法租界的人口一直处于上升状态。1936年界内的人口数量略有减少,但也已达到477629人。与公共租界相比,战前法租界的人口数量不及它的50%。

战前华界的人口数量,在1930年已达到1702130人;1931年人口总量上升为1836189人。受到战争的影响,1932年人口数量有所下降,人口共计1580436人。1933年,人口总量超过1932年的水平,达到1838668人,1934年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人口总量上升为1973957人。1935年则突破200万人,达2026791人。

综合以上数据,1936年上海的人口大致已达到3789000人。据1936年出版的《上海市统计》记载,1935年上海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是法租界,达58532人/平方公里,其次是公共租界,其人口密度为44631人/平方公里,而华界仅为4114人/平方公里。

警察数量

作为公共租界当局最大,也是最重要的行政机构,警务处职员的数量变化,在战前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1930年至1936年间,警察数量基本维持在3500人左右,其中1933年的警察人数最多,达3561人。1936年警察的人数最少,仅为3466人。七年间,每年可使用警力平均为3577.6人。

与公共租界相比,法租界的警察人数在1927年至1936年的十年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927年法租界警务处仅有警员1381人,第二年增加为1447人。1930年警员人数继续增加,达1641人。至战前的1936年,警员总人数已经上升至2235人。十年间平均每年可以使用的警力为1815.7人,法租界可使用的警力仅为公共租界的50%左右。

有关华界警察人数的资料十分匮乏,但据上海档案馆藏《1935年上海市警察局长警籍贯统计对比图》显示,该年上海华界共有警察4909名。

犯罪率

借助以上数据,我们可对战前十年上海的治安状况形成初步判断。十年间年公共租界平均发案量为17022起,其中财产案件约占73.47%。另一方面,十年中公共租界的人口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从1927年至1935年人口增加近30万人,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警力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将犯罪数量、人口和警力数据进行整合,以1935年为例,公共租界的警察与居民的比例为1/324.5,犯罪率为1475.29起/10万人。

从1927年至1936年间,法租界年平均发生犯罪案件4699起,其中偷窃、抢夺以及持械抢劫等三种针对财产的犯罪,在战前的所有犯罪案件中的所占比例平均为75.15%。将这些数据与人口数量相结合,以1936年为例,法租界1936年警民比例为1/213.7,犯罪率为1621.47起/10万人。

1934年华界的犯罪总量已达8792件,人口总量为1973957人,犯罪率为445.4起/10万人;1935年案件总量为9758件,居民人数共计2026791人,可知犯罪率略有上升,为483起/10万人。1935至1936年间,财产犯罪占全部犯罪数量的32.5%。若假设战前华界1936年的案件总量为8000件,将这一数据与人口数量相结合,大概可以推知出人口与案件数量的比例为371.68起/10万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战前十年上海每年约发生犯罪案件29721起,其中财产案件的平均比例约为50%左右。将犯罪数量与人口数量结合,可见战前上海的平均犯罪率为1156起/10万人。如果单纯从数据上来看,公共租界的犯罪案件最多,法租界的犯罪率最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法租界是上海“最危险”的地区,而华界则是三个地区中最“安全”的地方。

上海警员人数与市民的比例,以1936年为例,在公共租界为1/324.5。在公共租界1名警察需要管理324.5个居民。在法租界,比例为1/213.7,在华界这一比例为1/412.9。上海平均警民比例为1/317。平均而言法租界警察需要管理的人口最少,华界的警察需要管理的人口最多。但从实际的效果来看,尽管法租界的警察与人口比例最高,但它却是上海犯罪率最高的一个地区。

(作者系法国里昂高等师范大学博士生。周知秋编辑,工作邮箱:zhouzhiqiu@wxj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