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 范亚康) 本是乔迁之喜,怎料由搬家公司拆装的两台空调都不能正常使用。维修后非但空调不能用,新买的液晶电视也出现故障,想讨个说法时,搬家公司却联系不上了。最近1个多月,家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康盛小区的赵女士为此事可谓伤透脑筋。

“2月22日,一家名为好运搬家公司的公司给我搬的家。这家店是我在网上找的。当时,搬家公司全权负责拆装等工作,搬完了就给他们付了钱,也没试用家电。而且那会儿,搬家公司还以空调不好拆装为由,另收了500元的拆装机费和360元加空调药水的费用。我后来才发现,安装好的两台空调出现故障,总价上万元的家电成了摆设。”3月28日,赵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

随后,赵女士在通过网上留取的电话和好运搬家公司多次交涉后,该搬家公司派了一名师傅到赵女士家维修,非但没有修好空调,反而越帮越忙,将其中一台空调内外机接线铜管修坏,并造成家中电线短路,将赵女士新买的液晶电视也烧坏了。在与该搬家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一怒之下,赵女士将该搬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发传票时却一直找不到该搬家公司的具体地址,搬家公司的经营者一直不肯露面处理。无奈之下,赵女士根据该公司在东胜工商所登记的公司地址寻找经营者,但从房东那得知好运搬家公司在2013年6月份已经搬走。当即赵女士又拨打了该经营者的手机,被告知已关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经营者不在登记地址开办,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让搬家公司搬家前,一定要核实搬家公司身份。可以要求搬家公司提供注册复印件并去工商局核实。当搬家工人上门时,让对方出示工作证以证明其是该搬家公司的员工。再者对于一些重要物品如档案资料、现金存折等要随身保管,整个搬家过程应全程监督。另外,最好找第三方证人。一旦由于搬家工人的过失摔坏家具,雇主应找邻居或他人作证,拍照。最后,和搬家公司协商,要求对方赔偿直接损失。如果对方拒赔,可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作者: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