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类】飞行【文章编号】2-2014-0169
为了适应日益繁忙的航班量,增加机场容量,航班流量,国内外不少的机场已经开始实施平行跑道程序了,本文就对平行跑道程序进行介绍,若有不正之处,敬请斧正。
跑道同时仪表运行按照跑道用于进近和离场的使用方式分为独立平行仪表进近、相关平行仪表进近、独立平行离场、隔离平行运行等四种模式。
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可以根据空中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选择某一种运行模式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应当分别为每条跑道指定一名塔台管制员负责该条跑道的运行。
无论是独立平行仪表进近,还是相关平行仪表进近,都要:
使用雷达引导切入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且两条跑道上都在实施仪表着陆系统精密进近;
在航空器与进近管制建立通信联络后,管制员应当尽早告知航空器驾驶员正在实施独立仪表平行进近。此项情报可以通过机场自动终端情报服务(ATIS)广播提供。
管制员应当为向不同跑道进近的航空器提供不小于300米的垂直间隔或者6千米的雷达间隔,直到航空器符合下列条件为止:
在已建立的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上向台飞行;
在正常运行区内飞行。
管制员应当为在同一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上的航空器之间提供不小于6千米的雷达间隔。航空器之间存在尾流影响的,应当符合《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中规定的尾流间隔要求。
进近管制员具备超控塔台管制员无线电通话的能力。
独立平行仪表进近:
是指在相邻的平行跑道仪表着陆系统上进近的航空器之间不需要配备规定的雷达间隔时,在平行跑道上同时进行的仪表着陆系统进近的运行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两条平行跑道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1035米;
一条跑道的复飞航迹与相邻跑道复飞航迹的扩散角不小于30度;
在两条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之间等距离设立至少610米宽的非侵入区,并且将其显示在雷达显示器上;
雷达引导航空器切入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时,最后的引导必须能够使得航空器以不大于30度的角度切入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并且在切入前至少有2千米的直线平飞阶段。雷达引导还应当使得已建立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的航空器在切入仪表着陆系统下滑道之前,至少有4千米的平飞阶段。
管制员引导航空器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进近时,应当使用“高边”和“低边”进行引导,以保证航空器在建立各自的航向道之前具有符合规定的垂直间隔。为了保证引导“高边”和“低边”航空器在建立各自的航向道之前有300米的高度差,应当引导“低边”航空器在距下滑道切入点较远的距离建立航向道。在距离跑道入口至少18千米之前,“高边”航空器的高度应当比“低边”航空器的高度高300米。
管制员发现航空器在转弯时切过了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或者航空器将进入非侵入区时,应当指挥航空器立即回到正确的航迹上来。发现航空器正在进入非侵入区时,负责监视相邻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活动的雷达管制员应当指挥在其监视的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上受影响的航空器立即爬升和转弯到指定的高度和航向,以避开偏航的航空器。
注:非侵入区,是指位于两条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之间特定的空域。在进行平行跑道同时进近的过程中,当一架航空器进入该空域时,管制员应当指挥另一架受影响的正常飞行的航空器避让。非侵入区的长度应当从平行跑道最近的跑道入口处开始,沿进近反方向延伸至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上平行进近的两架航空器之间的垂直间隔开始小于300米的一点为止;非侵入区的宽度应当为两条平行跑道正常运行区之间区域的宽度,并且不得小于610米。
如下图:
相关平行仪表进近:
是指在相邻的平行跑道仪表着陆系统上进近的航空器之间需要配备规定的雷达间隔时,在平行跑道上同时进行的仪表着陆系统进近的运行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两条平行跑道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915米;
在两条相邻的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上同时进近的航空器之间的雷达间隔不小于4千米。
如下图:
独立平行离场:
是指离场航空器在平行跑道上沿相同方向同时起飞的运行模式。但是,当两条平行跑道的间距小于760 米,航空器可能受尾流影响时,平行跑道离场航空器的放行间隔应当按照为一条跑道规定的放行间隔执行。具体要求:
两条平行跑道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760米;
两条离场航迹在航空器起飞后立即建立不小于15度的扩散角;
具有能够在跑道末端外2千米以内识别航空器的监视雷达设备。
如下图:
隔离平行运行:
是指在平行跑道上同时进行的运行,其中一条跑道只用于离场,另一条跑道只用于进近。具体要求:
两条平行跑道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760米,出现下列情形的,跑道中心线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以进近的方向为准,当进近使用的跑道入口相对于离场跑道入口每向后错开150米时,平行跑道中心线的最小间距可以减少30 米,但平行跑道中心线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300米;
b.以进近的方向为准,当进近使用的跑道入口相对于离场跑道入口每向前错开150米时,平行跑道中心线的最小间距应当增加30米。
离场航迹应当在起飞后立即与相邻跑道的进近复飞航迹建立不小于 30 度的扩散角。
如下图: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也可以是四种运行模式的不同组合,也可以分为半混合运行和混合运行。
半混合运行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a.一条跑道只用于进近,另一条跑道按照独立平行仪表进近模式或者相关平行仪表进近模式用于进近,或者按照隔离平行运行模式用于离场;
b.一条跑道只用于离场,另一条跑道按照隔离平行运行模式用于进近,或者按照独立平行离场模式用于离场。
混合运行是指两条平行跑道可以同时用于进近和离场。
当监视雷达和地面设施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中有关进近类型的相关标准时,可以在平行跑道隔离平行运行中实施下列类型的进近:
仪表着陆系统精密进近;
监视雷达进近或者精密雷达进近;
目视进近。
1. 尾流间隔最低标准根据机型种类而定,本规则中航空器机型种类按航空器最大允许起飞全重分为下列三类:
2. 1)重型机:最大允许起飞全重等于或大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3. 2)中型机:最大允许起飞全重大于7000千克,小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4. 3)轻型机:最大允许起飞全重等于或小于7000千克的航空器。
5. 当前后起飞离场的航空器为重型机和中型机、重型机和轻型机、中型机和轻型机,且使用下述跑道时,前后航空器间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6. 1)同一跑道;
7. 2)跑道中心线间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
8. 3)交叉跑道,且后机将在同一高度或在前机之下不大于300米的高度穿越前机的飞行航迹;
9. 4)跑道中心线间隔大于760米的平行跑道,且后机与前机同高度或在前机之下不大于300米的高度穿越前机的飞行航迹。
10. 当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为重型机和中型机时,其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当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分别为重型机和轻型机、中型机和轻型机时,其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当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在起落航线上且处于同一高度或者后方航空器低于前方航空器时,若进行高度差小于300米的尾随飞行或航迹交叉飞行,则前后航空器的尾流间隔时间应当按照本条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11. 在正侧风风速大于3/秒时,起飞和着陆航空器之间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分30秒,但是仍应当遵守本规则第四十四条在起落航线上尾随飞行和交叉飞行的有关规定。
12. 前后起飞离场或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其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最低标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
13. 1)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重型机时,不少于8千米;
14. 2)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不少于10千米;
15. 3)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不少于12千米;
16. 4)前机为中型机,后机为重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17. 5)前机为中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18. 6)前机为中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不少于10千米;
19. 7)前机为轻型机,后机为重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20. 8)前机为轻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21. 9)前机为轻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前款规定的尾流间隔距离适用于使用下述跑道:
同一跑道,一架航空器在另一架航空器以后同高度或在其下300米内飞行;
两架航空器使用同一跑道或中心线间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
交叉跑道,一架航空器在另一架航空器后以同高度或在其下300米内穿越。
参考文献:
CCAR-98TM: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
CCAR-93-R4:《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Manual
ilsprmApproach_AC_MST678_04_F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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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谈飞机平行(PRM)进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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