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7月15日讯(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叶婧 江建文)矽肺是近年越发常见的一种职业病。近日,建瓯法院就受理一起矽肺病工人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纠纷。

今年2月的一天,建瓯法院大门外来了一位身材佝偻、走路微颤的男子,没人看得出,这名叫廖峰的男子才30出头。一年前,廖峰开始多次出现反复咳嗽、胸闷、胸痛等症状,到医院住院治疗后,才得知自己已是矽肺一期。

2005年3月, 廖峰到建瓯市迪口矿产开发公司(后称迪口矿产公司)上班,从事爆破、风钻工种,双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未给廖峰缴纳医保、社保。“这么多年来,我公司从没提供防护用品和其他安全保障措施,仅在2007年为工人们发放了防护口罩,但3个月才更换一次,不少其他一起打工的工人也身患职业病。”廖峰如是说。

2013年6月,经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决定书,认定廖峰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七级。这次工伤给廖峰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且因矽肺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他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由于双方未能就工伤赔偿的数额达成调解协议,廖峰遂请求建瓯市劳动仲裁委依法裁决迪口矿场公司支付工伤赔偿25万元。然而,该数额与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迪口矿产公司应支付给廖峰13万元的赔偿数额相距甚远,于是,廖峰一纸诉状,将迪口矿产公司告上法院。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职业病的认定与救济是职业病患者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劳动者想申请认定职业病为工伤,须先行到法定医疗机构进行病情诊断,确诊所患疾病为职业病,然后持法定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对劳动关系、工种或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由于原被告双方就保留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计算问题存在争议,该案正在积极调解中。

作者:林珊 叶婧 江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