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财政、地税、国税三部门在新时代的号角下,斗志昂扬、三足鼎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好财、管好账,当好后备军。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李岩

通讯员 郭立明/文图

【原则】

精打细算 把资金放进安全柜

2014年刚开始,沈丘县委、县政府就召开了全县财税工作会议,对财税工作部署新的任务。为确保财税工作目标的实现,抽调纪检、监察、检察院、财政局和产业集聚区等有关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组,将财税目标任务,分部门、分行业,分解到户、承包到人。

沈丘县财政局坚持“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的原则,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事业发展,保证了教育、农业、科技等支出的依法增长。同时,积极筹措和安排资金,落实各项增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确保各项支农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认真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把工作放在心头,用点滴行动去践行。

用督导做推动力,全程跟踪看效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恩勇多次召开财税部门协调、研判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及时制定了财税征收工作时间进度表,任务分解到月、到日,责任落实到人,把握时间节点,狠抓任务落实,实行征收一次、报告一次、及时总结一次的工作方式推进征收工作。

县检察院会同纪委、公安局进驻财税部门,随时督促检查财税征收工作,及时处理财税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县财税征收工作督查组对照时间进度表,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专项督查通报。

县委、县政府对公安局、检察院等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的涉税部门进行了适当的奖励,并及时印发通报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和乡镇,在县电视台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密集式的督查行动确保了财税应收尽收。

【发展】

聚财惠民 多措并举促发展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全口径收入历史性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0.6亿元,增长26.3%。

截至2014年7月底,沈丘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3621万元,同比增长24.8%,增收10646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7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增收7178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0.5%。收入总量在全省108个县市排第38位,比上年同期提高8个位次。增幅排第29位,收入质量排第43位。在全市10个县、市(区)中,收入总量排第1位,增幅排第5位,收入质量排第3位。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259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增支3172万元。

县财政合理调度资金,统筹协调,优先保证涉及民生的各项支出,及时发放了全县教师、干部工资及津贴补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平稳增长,节能环保、住房保障支出大幅增长。

【积淀】

精细化管理 促进税收快速增长

2014年,沈丘县国税局创新服务机制,找准税收与经济良性发展的结合点,实施精细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快速增长。截至6月底,完成税收20036万元,占年计划的52.92%,同比增长28.73%,同比增收4465万元;其中完成地方级收入6559万元,占计划的50.15%,同比增长54.07%,同比增收2294万元,收入总量及地方级收入在全市国税系统(10个县市局)排名第一。

1994年至今,沈丘县地税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地税人员紧随时代发展的步伐,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现代化治税理念,积极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进现代化征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园林单位、全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县政府的嘉奖。20年来,沈丘税收规模从1994年的860万元增长到2013的49663万元,20年增长57倍,累计入库税收达 17.7亿元,年均递增23.8%。

今年1~7月份,沈丘县地税局共组织各项税收33291万元,同比增长19%。其中,完成地方级收入31021万元,同比增收4772万元,增长18.2%,税收总量位居全市第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成绩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全口径收入历史性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0.6亿元,增长26.3%。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138万元,同比增长42.5%。总量和增速均跃居周口市第一位,分别居全省第38位、第6位。税收收入完成56036万元,同比增长44%。其中,地税收入46888万元,增长54.6%,总量和增速均居周口市第一位;国税地方级收入10002万元,连续六年周口市第一。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8%。

(原标题:精打细算 “管家”聚财惠民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