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的中央专案组是在1966年5月与中央文革小组同时成立的,负责为中央文革小组发起的行动作最后的定案,决定整人、揪斗、隔离、逮捕等等,超越于党章和宪法,凌驾于党组织和政法机构之上。

“文革”结束后,中央专案组办案人员经历了多次异常严格的政治审查。中央专案组曾达七八百人

中央专案组发端于专案审查委员会。随着斗争的深入更名为中央专案组,而且制度化,变成一个半永久性的机构。

中央专案组下面设立三个办公室,简称一办、二办、三办。一办由汪东兴负责,主要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的负责人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负责人的专案审查。一办下属彭真专案组、刘少奇专案组、“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专案组、陶铸专案组、张闻天专案组等等。二办由黄永胜负责,主要负责军队系统内部的高级将领的专案审查。二办下属贺龙专案组、彭德怀专案组、罗瑞卿专案组等等。三办由谢富治负责,主要负责公检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专案。三办下属“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专案组”“抓叛徒专案组”等等。

有多少人参加过中央专案工作,无从得知。 1968年底,周恩来请专案组人员看样板戏,人民大会堂三楼小礼堂、京西宾馆礼堂座无虚席,保守估计不下七八百人。专案人员是不断流动的,到底有多少人参加过专案,谁也说不清。

调查过200万各级干部

在“文革”时期,整个专案组(包含中央和地方各层)调查过大约200万个各级干部。据《“文化大革命”简史》介绍,仅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即占总人数的75%左右。在审查中,滥用专政手段,大搞逼供信,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受牵连的亲属和有各种社会联系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达1亿人。

专案组取证并审理的手段主要是弄虚作假、逼供,“刘少奇专案组”是最突出的一个。在还没有进行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江青、康生等人在不同场合中冠以 “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

贺龙专案组是由康生亲自抓,采用刑讯、逼供、诱供和制造伪证等方式进行审讯。专案人员在廖汉生的床头吊了一个三百瓦的大灯泡,廖不交代“贺龙乞降通敌情况”,就整宿不能睡觉;顿星云因拒绝参与诬陷贺龙和许光达,被专案人员猛一拳打瞎了一只眼……被迫害最惨的是许光达大将。打手们故意将面条倒在楼梯上,逼迫他趴下去舔了吃。他多次被打手们打得心脏病发作昏死过去,最后惨死于马桶上。“文革”后经历多次严格审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专案组被撤销。当年参与中央各级专案组的成员受到了极为严格的审查。曾一度主持三办工作的赵登程(空八军原副军长,公安部军代表之一)提出“一人供听,二人供信,三人供定”的办案原则,制造冤假错案。后来赵因严重破坏国防科研,被捕判刑。

1976年到197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总政保卫部组成了“七号办公室”,以审查曾在中央专案组“一办”“二办”和“三办”搞过专案的人员。

1982年4月,邓小平批示“过去搞过专案的原则上调出公安部”。彭真1982年5月26日给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第一副书记彭冲等人写的一封信中指出,要对参加过中央专案一、二、三办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彭冲等人商议提出,区别对待,慎重处理,表现恶劣的坚决调离;对表现好的,确实没有多大问题的,可以留下,其余都先进轮训班学习,然后再分别处理。邓小平批示“赞成”。

1982年7月23日,公安部专案人员“轮训班”开学,参加过中央专案的283人,本部专案的40多人,再加“文革”中 “造反骨干”,总计近400人,集中到中央政法干部学校 “集训”,实际上是“封闭式审查”。经过两年多的“审查”,1984年6月,轮训班结束,仅留51人回公安部,280人调离,有几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约占被轮训人数百分之二三。

摘自《快乐老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