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峥嵘)安徽省舒城县检察院近日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告诫约谈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对职务犯罪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告诫约谈,检察院要向被约谈人员发送《告诫约谈通知书》,通知约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并做好《告诫约谈笔录》。

(原标题:安徽舒城:出台预防职务犯罪告诫约谈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