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不满方舟子在微博中骂自己是 “乌鸦”、“苍蝇”,孙海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方舟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2012年前后,作为深圳大学副教授的孙海峰曾公开质疑方舟子抄袭,一度在网络引起关注;今年5月,孙海峰曾因称 “方舟子妻刘菊花靠给领导当保姆才被推荐读研”、“新华社造假记者刘菊花”等言论,被海淀法院一审判令删除侵权微博、向刘菊花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