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0812
攀枝花市第一私立学校: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已于2014年10月27日作出《关于撤销攀国用(2012)第10250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注销其土地登记的决定》。因无法与贵校取得联系,不能以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该决定书。故现依法向贵校公告送达该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60日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8日
注:涉及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812)3324921(来源: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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