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宏炜装饰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海韵名都”项目C栋(C1、C2、C3、C5、C6、C8)住宅楼建筑布局和单体平面调整。该项目位于核心滨海区控规A1101、A1104地块,目前尚未建设,调整后建筑层数仍为地上5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功能等与原批建指标一致,各项控制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金宇路27号海口市规划局龙华分局,邮编570206。(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6768624,联系人:杜长胜、麦浪煌。

海口市规划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