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中央日报》25日消息,韩国最高法院日前对2011年发生的“15岁女初中生怀孕案”进行终审判决,曾被判强奸的45岁中年男子被认为无罪。

2011年8月,15岁的初三女生A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经营一家娱乐公司的45岁男性B某邂逅A某。之后,二人多次发生关系,A某怀孕。A某后将B某告上法庭,称B某强行与自己发生性关系。韩国地方法院认定该案件本质为性暴力,一审判决B某有期徒刑12年,二审减刑3年。但4个月后,韩国最高法院以无罪主张将此案件移交至首尔高级法院。法院表示,从两人聊天信息中发现,A某对B某的表白一见钟情,在信中曾写“我爱你”及“想和你一起生活”等字句。综合判断,A某对B某产生好感并在之后发展为爱情。

韩国检方和女性团体进行了反驳。律师申真熙说,“在15岁女孩看来,能让自己当艺人的人拥有很大的权力,此事是未成年女性容易遭遇的典型性暴力模式,法院完全未考虑到此原因”。(据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