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一是要用心,要考虑到案件的方方面面,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我们法官都为他们考虑到了案件的各个细节;二是要凭着良心去办案。三是要有法心,要用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要在法律的框架中,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的诚心诚意。”,这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女法官林蔚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的当法官20多年的一番感受。这位“三心”女法官,把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看得比所有荣誉都要珍贵。
  
  棘手案子判的双方均满意
  当事人寄感谢信

  今年年初,林蔚茹接到一起颇为棘手的案子:大学生卢某因在校期间对同学郑某产生误会,在毕业后的某日,趁着郑某不注意,从包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郑某,造成郑某全身多处被硫酸严重烧伤,双目失明,右耳缺失。被鉴定为“重伤”、“三级伤残”。
  案件的涉案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都非常困难,一方面被害人郑某急需巨额医疗费用,并多次想轻生。而被告人卢某的父亲长期患有糖尿病,家里没钱赔偿。
  这桩案子该怎么判?如何去协调?该怎样保障在庭审之后被害人郑某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怎样使得案子判了之后当事人能平息纷争,不再上访?这一串棘手的问题,都抛向了林蔚茹。
  多年的办案经验,使得林蔚茹考虑到了庭审之后的执行问题。她建议双方父母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先进行沟通协调。
  一开始,卢某家人十分犹豫,担心赔偿了金额以后,并不能为儿子减轻量刑。双方在赔款的金额上,有着很大分歧。一方主张至少赔偿一百多万,另一方则表示最多只能拿出两万。调解陷入僵持状态。
  林蔚茹并没有放弃,她抓住了双方能承受的赔偿范围,并以此为基点,进一步协调,最终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父母终于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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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某的父母同意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38.9万元。而在庭审结束后,郑某父母很快就收到了被告卢某父母的赔偿款23.9万元,剩余的,依照协议进行每年分批付款2万元,直至还清。而郑某也对卢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自愿向法院递交《刑事谅解书》。
  事后,双方并没有再上访起诉。相反,为了感激林蔚茹所做的这一切,郑某还向省高院、海口中院的领导们寄了一封感谢信,感谢林蔚茹法官廉洁办案、司法为民的精神,她优良职业道德与较高综合判案水平及调解能力,值得推崇与学习。
  
  在刑庭干了11年
  一直都不敢有所懈怠

  记者不曾料到,当问起林法官家庭情况时,这位向来严肃稳重的女法官说着说着,声音居然有些哽咽起来。
  由于一心都扑在了审判工作上,林法官平时生活中极少有时间顾及到家庭。在孩子小的时候,都是由母亲帮衬着带,就连家务都统统由年迈的老母一手承包。但是,后来她的母亲因做了心脏手术不幸患上脑中风,只能卧病在床。如今的她,在每日下午下班后回家,就要匆匆忙忙赶回家去照顾孩子和老人。
  “我的爱人也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所以他也很理解我。我很感谢他对我工作的理解,和对我父母的照顾。我的家人们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对此,我真的无以为报。”林蔚茹向记者感动地说道。
  林蔚茹说:“当法官20多年了,在刑事法庭干了11年,承办的都是大案、重案,接触的当事人都是非死即伤。刑一法庭的工作强度非常大,在刑一法庭做事,就如走钢丝,一个不小心就栽下去了。所以,我一直都不敢有所懈怠。”
  
  能得到老百姓信任
  比所有荣誉都珍贵

  在采访过程中,林蔚茹向记者诉说了她心中的一个梦想:“对于物质方面,我追求的不多。我作为一名法官,只要用心做好一名法官,审理好每一宗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够信赖我,社会上能够认可我,这样我就满足了。我只希望人人都能信任法官,希望我们辛辛苦苦地付出,能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社会上的支持与尊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这比我所获得的所有荣誉都要珍贵,更值得我去好好地珍惜。每次回想起那些画面,我都很感动。”
  林法官说,如今在社会上大部分有一种趋向性的错误观念认为,法官这个职业拥有裁判权,所以会因为利益的关系去偏袒其中的一方,而促使宣判结果的不公。每做出一个判决,即使法官是公正的,是在法律框架内去完成法官的使命,但是法官这个职业仍然还是会受到社会上的一些质疑,所以她希望能够得到一份职责上的尊荣感和认可感。
  不需要锦旗,也不需要什么感谢信,只需要获得当事人那种发自内心的信任便足以令她高兴的女法官林蔚茹,言语中尽是真诚与朴素。


  作者:梁宇晨 邢芳琳 陈超超 胡坤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