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细化重大资产重组出现市场传闻及停牌后的信息披露要求,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强化对“失败式”重组的监管:对停牌未满一个月即终止重组的,公司应承诺在公告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

上交所人士指出,此次《意见稿》将“重组传闻”纳入信息披露的规范环节,并针对停牌期间的相关重要节点,如聘请财务顾问、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性协议、取得政府部门前置审批等主要环节,明确和细化了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

据了解,今年1-11月份,沪市启动资产重组数量达到137家,远超过2013年全年总量的84家。今年以来,已有33家公司因各种原因终止重组,1/4左右公司经过长时间停牌未能形成重组方案。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