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时候应该都有过在田里捉癞蛤蟆、青蛙的经历吧?如果有,那么不好意思,你已经违法了!像麻雀、青蛙、壁虎和各种蛇类这些动物,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同样受法律保护。据悉,逮一只(条)就违法,逮20只(条)就要立案,逮50只(条)就可以刑拘,逮再多一些,就要蹲监狱了。
今年7月,现年49岁的村民汪某,在村头附近的河沟里逮了87只癞蛤蟆而被依法逮捕。近日,法院表示,汪某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据报道,汪某是我国因逮癞蛤蟆不足百只被定罪的“第一人”。而之前,河南也报道有农民非法捕捉1600只野生壁虎,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被警方刑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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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三有动物”?
据国家林业局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三有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目前,1700多种“三有动物”进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中,兽类88种;鸟类707种;两栖类291种;爬行类395种;昆虫类120属所有种和另外110种。
(原标题:吓呆!捉87只癞蛤蟆被判三个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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