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长流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资函2012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为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长流区南海大道与长滨路交界处东北方向。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4幢,地上1-2层,建筑面积2030.66m2。工程建安费1025.178306万元。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011年7月1日起至今完成单项房屋建筑工程建安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3.4省外建筑业企业取得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资格要求:取得海南省住建厅颁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且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4年12月2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2日8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代表黄先生68723519;招标代理:洪先生68539829。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服务窗口0898-6615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