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标志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在全国税务系统正式建立,从而对基层国税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高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对于加快推进税收法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少数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含义理解不够透彻,简单地理解为照章办事,而非主动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一些干部解决执法疑难问题的思路过于简单,忽略了必要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手段,以权代法、随意执法、违法不究等现象时有发生。(三)工作运行机制不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专业化分工上,与当前推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相适应,存在分权制约不平衡、业务运转不流畅的问题。二是在集约化管理上,执法手段不一致,执法尺度不相统一,执法规范度和透明度不高。三是在信息化管理上,存在相互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四)依法行政监督不严。一是依法行政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效率偏低,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二是依法行政监督滞后。有的基层单位将监督倾向于查错纠偏,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三是依法行政监督乏力。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外部监督参与少、力度小,媒体监督暂未充分放开。四是依法行政监督威慑力不足,治标不治本。
二、提升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培养基层国税干部的法律思维,使税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同时,要更加注重专业素质培训,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此外,要继续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和能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等级管理、以能定级。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在竞争上岗考试及其他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考察了解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实绩。
(二)健全监督体系,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要创新和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税收执法内控机制,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实行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仅要保证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还要保证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通过干部自评、点评、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要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执法流程和岗责体系,细化工作环节,分解执法权力,使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二是要落实层级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监督,使基层国税干部的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之中,从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要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强化对干部在执法程序上的考核,对不按程序随意执法的行为,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评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渠道获取执法过错线索,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施以经济惩戒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三是要建立执法监控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坚持以信息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机制。当前,尤其要制定和完善执法证据、执法文书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复查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制度,加强执行与考核,切实发挥制度在监控税收执法、预防渎职犯罪、堵塞征管漏洞方面的“防火墙”作用。四是要强化部门的责任控制。要充分发挥法规、征管、监察、稽查、办公室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职的监控机制。收入核算部门要通过税收分析将税源管理现状反映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要通过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稽查部门要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执法漏洞和偏差及时反馈给征管、法规和监察部门,法规部门要对稽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监察部门要适时监督法规部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作用,将各部门互相监控的过程与结果集中反映,跟踪督查。
(三)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常规的普法制度。要建立健全以法规部门为主导、各部门联动的税法宣传工作机制,以全国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税务报刊和国税网站的宣传主渠道作用,深化“六五”普法工作。要通过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提高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严肃税收法纪,保证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二是建立和谐的稽查制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检查、审理、审批工作负责制,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办案行为,推动税收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倡导和谐稽查理念,在内部建立健全首查责任制、抽查复查制,在外部推行查前人性化服务、查中规范化执法、查后多元化建议,为营造和谐征纳关系创造条件。三是营造和谐的纳税环境。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全力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要在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许可决定和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要加强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方式和途径,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施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党委政府支持有力、部门配合密切、纳税人遵从度高、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的支撑体系,凝聚成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吕梁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