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宝光
知青上山下乡期间的工龄算不算缴费年限?二次招工工龄计算该如何算?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按新核定的标准发放。
二次招工工龄如何算?
据了解,经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审批,办理过二次招工手续的从业人员,其第一次招工工作期间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存在二次招工且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其退休时的计发办法,依照前款规定重新为其计算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新核定的标准发放(已经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并已经领取了待遇的人员,须按规定退还已领取的相关待遇)。
上山下乡知青工龄如何算?
原上山下乡知青回城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上山下乡期间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据悉,原上山下乡知青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其退休时的计发办法,依照本条前款规定重新为其计算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新核定的标准发放(已经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并已经领取了待遇的人员,须按规定退还已领取的相关待遇)。
公务员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据了解,2000年10月31日前,在我省以公务员(含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之前的机关干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时由财政全额支付退休待遇、或因丧失中国国籍而离境、退休前死亡等原因按规定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2000年10月31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退还。
2000年10月31日前,在我省以非公务员(含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之前的非机关干部)或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理退休手续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符合财政全额支付退休待遇条件的,其2000年10月31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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