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鸿顺·鑫城世家业主:

您所购买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鸿顺·鑫城世家住宅7#楼、8#楼和商业1#楼、2#楼房屋,已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我公司定于2014年12月25日办理住宅7#楼和商业1#楼、2#楼交房手续,于2014年12月30日办理住宅8#楼交房手续。请各位业主携带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缴纳的现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鸿顺·鑫城世家7#楼1楼办公室办理交房手续。如业主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收房的专用事项)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有疑问请 咨 询 服 务 电 话 :0551-66671888、66675666。

温馨提示!“交房通知”已经通过短信和电话的方式向您发出,为了预防业主未能及时办理交房手续,再次公示,望业主或亲友及时转告以免给您带来不便。

特此公示

安徽鸿顺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