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于2012年成立法律宣传服务队。3年来,该院通过“一二三四”工作法, 共组织法律宣传服务队深入机关单位32个、基层组织37个等,促进建章立制、查缺补漏19次, 协助开展预防活动50多场次,从源头化解矛盾26起等。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12月26日讯(蔡宇翔)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于2012年成立法律宣传服务队。3年来,该院通过“一二三四”工作法, 共组织法律宣传服务队深入机关单位32个、基层组织37个等,促进建章立制、查缺补漏19次, 协助开展预防活动50多场次,从源头化解矛盾26起等。
完善“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服务载体
“走出去”,即通过组织团队成员,以流动的方式,深入机关单位、基层组织、校园、企业、 社区等,实现法律宣传服务对不同群体的全覆盖。“请进来”,即依托该院近100平方米的警 示教育基地,主动邀请各群体人员到院,开展文字、图片、视频等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和 法制教育活动。
突出“三项”特色
注重“差异化”。对不同群体在法律方面的不同需求,该院有的放矢,如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结合查办案件情况,“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促进其拒腐防变和依法行 政的能力的提升。注重“多样性”。结合最新的社会稳定形势,采用了案例剖析、释法讲座、 法律咨询、廉政座谈、法律服务、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方式,把犯罪预 防、信访、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融入其中。注重“参与度”。该院积极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 长接待日、出庭公诉、执法案件、举报宣传等时机,组织检察官和普通百姓积极互动,让他们 也成为了一个个小小的“法律宣传员”,把法治的精神撒向全社会。
依托“四个”工作平台
依托刑事和解、信访接待、未成年人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四个工作平台,该院将各项宣 传内容整合统筹,化“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集“单一内容”为“综合内容”,有效提 升了宣传服务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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