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朱先生83岁的老父亲在福安乘坐公交车时,不慎摔倒,磕到头部。车上包括公交车司机在内无人去扶,老人自行下车后不久昏倒在公交站台,后被120救护车送进医院。那么,公交车司机是否存在过错,公交公司是否应该担责呢?日前,朱先生致电宁德晚报咨询。

市民反映

8旬老人上车时磕伤 自行下车后昏倒

朱先生向记者讲起事发经过:“18日上午,我的父亲自己一个人搭乘8路公交车,上车时摔倒,脚和头部摔伤。可能车上的人叫他下车,公交车司机也没有带他到医院。车上没有一个人敢扶,他一个人下车,走到车站站台那里,因为血流太多就昏迷了,路边好心人看到,就拨打了‘120’。现在住院住了几天。”

朱先生称,他是事后从公交车监控视频上得知详细经过的,他称“120”的接报时间是10点半。得知父亲昏倒后,朱先生赶到现场并报警,但交警查看监控视频后,认定老人系自行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

不过,朱先生仍认为,公交车司机疑存在不作为,应该负担一部分责任。“假如当时包扎一下,或者帮我父亲送到医院,我父亲或许就不会昏迷。”朱先生说道。

监控视频

老人上车摔倒 两分钟内下车

对此,21日,记者来到福安市公交公司查看当时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1月18日10时27分32秒,公交车停稳,一名头发花白的男性老人准备上车。上车门有两个台阶,当他准备迈上第2个台阶时,突然一个趔趄,头部磕在车厢地板上,其用双手撑住身体,停了几秒钟,慢慢将脚迈上车,慢慢起身,坐在引擎盖旁的台阶上。坐好后,老人嘴巴蠕动,似乎在跟其他乘客说什么,10时28分38秒,另一名女性乘客走上前来,跟他说了句话,随后用手往车下一指,随即返身。男性老人站起,扶着车门慢慢下车。10时28分54秒,老人完全下到车外。29分00秒,车门关上,随后启动。

公交公司

医院距离很近 老人神志清醒

福安市公交公司车队队长郑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公交车上无人售票,司机要负责开车,所以不能随意离开位置去搀扶老人。当时该老人神志清醒,而且该公交站是“闽东医院”站,距离医院很近,有乘客嘱咐他下车就医,他也能自行下车,看起来并无大碍。

另一名安技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从该车司机口中得知,老人上车后问了乘客,得知自己坐错车,所以自行下车,打算改坐其他车。司机当时本来已掏出手机打算拨打120,但见老人已自行下车离开,遂将手机收回兜里。

律师观点:

视情节判定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环三律师事务所黄宇健律师。其分析,首先,老人上车后没有买票便下车,那么公交公司与老人之间的旅客运输合同还尚未成立,因此,从合同法角度上去追究公交公司的法律责任很难得到支持。另外,从视频上看,老人摔倒时,车未开动,且车内并不拥挤,老人系自己摔倒,又自己爬起来后自行下车去,在此种情形下,从侵权法角度上分析,也难以认定公交车司机存在过错;如果老人摔倒后情节严重,比如当场昏厥、血流不止等情况,而公交车司机又不及时送其就医,则公交车司机就有过错,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苏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