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7路公交车,在途经杭州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突然起火燃烧,最终,大火导致20人重伤、5人轻伤、5人轻微伤。事后经公安部门调查,该事件系人为放火,嫌疑人是全身烧伤面积达95%的包来旭(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杭州公交车放火案”开庭。由于双脚被截肢,包来旭躺着受审。他为什么要在如此多人的公交车上放火?放火之前又干了什么?在庭审中,包来旭说出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记者 马佳丽 文/摄

这次庭审颇受关注

尽管下着小雨

仍有不少市民前来旁听

昨天早上7点多,杭州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然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早已排起了长队,他们中有媒体记者,有公交集团的工作人员,还有不少自发前来听审的民众。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但是作为杭州人,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就在那一天,那么多的人和家庭突然间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在市中院的门口,记者碰到了自发前来听审的黄阿姨,她说,她来听审,就是想看看包来旭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又是什么原因,让包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

上午9点,该案准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随着审判长简洁、有力的一声“带被告人入庭”,被告席一旁的大门徐徐打开,在6名法警的带领下,一张病床被推进法庭,在这张病床上躺着的正是本案的被告人包来旭。

记者坐在后排的旁听席上,无法正面看到包来旭的样貌,不过,在杭州市中院一号法庭两侧的大屏幕上,包来旭受审的画面被实时反映在上面,这是包来旭在被烧伤后首度现身。

记者看到,包来旭半躺在病床上,身体被淡蓝色的被子覆盖,只露出了一个脑袋,他已经不大像在案发后警方公布的监控录像里的模样。脸部都是烧伤后新长的粉红色皮肤,头发全无。而且在说话时,面部的肌肉因被牵拉,经常造成整个面部的扭曲,这应该就是被烧伤后留下的后遗症。

据了解,像包来旭这样在病床上受审的情况并不多见。包来旭的法律援助律师金亮新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被告人能否正常参加庭审,法院和医院会进行评估和沟通,确认没有问题才会确定开庭审理案件。

包来旭首次公开回应

他为何在公交车上放火?

“我觉得生活已经失去了希望,活着也没有意义”

在公交车上倾倒易燃液体并点燃,包来旭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行为?这是社会各界最想了解的问题。在庭上,包来旭作了正面的回答:“我觉得生活已经失去了希望,活着也没有意义。”

包来旭出生于1980年,应该说正值年富力强的年纪,为何对生活失去希望?随着庭审的进行,包来旭渐渐说出了事件原委。原来从2005年开始,包来旭患上肺结核病,从老家医院辗转浙江义乌,再到杭州的医院进行医治,2013年9月,包来旭肺结核复发,高烧41度,持续了5天,包来旭被迫来到杭州红会医院住院治疗。

治疗一周后,包的病情已有所控制,便出院了。院方建议其休息一段时间,并嘱托其要继续服药,还要按时打一种针剂。包回到义乌后,希望在工作地点附近诊所打针,“但他们都不愿意给我打,能打的地方很远。”包来旭说,“要生活就得工作,但附近诊所不帮打针,工作就没时间去打针。”两个月后,包来旭自行停掉了药物,并自己认为,身体的病是治不好了。也正因为这样,包当时感到对社会失去信心了。

是一时冲动还是蓄意而为?

“我一早就知道天那水容易点燃,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接触过”

包来旭在公交车上放火是一时冲动,还是蓄意而为,成了昨天庭审阶段关注的焦点。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包来旭工友谢某和杨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词。供词显示,包来旭曾在一次聊天中,提起说曾经看到过四川的公交爆炸案,还向他俩表示:“我光棍一条,还不如搞一下爆炸出名。”“哪天不想活了,就在公交车上点一把火,反正死的也不是我一个人。”

但对两位工友的证言,包来旭当庭不予承认,甚至表示不认识杨某。而杨某在向公安机关做证言时,曾表示其实包来旭人很好,平时两人聊得来。然而,不管他当时有否曾说过此话,包最终还是来到杭州实施了放火行为。

另一个问题也成为了包来旭是否蓄意的关键,就是他是否知道那天使用的易燃物的威力。据了解,包来旭当天使用的是“天那水”,又称香蕉水,易燃易爆有毒。“我一早就知道天那水容易点燃,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接触过。”包来旭说,有一次,他的工友使用天那水清洗衣服上的污渍,只滴了一点点。旁边人点燃香烟的火星不小心跌落,衣服就迅速燃烧了。而包用来作案的天那水,是其来杭州的前一天在义乌购买的,一共购买了10L。

在庭审中,包来旭还自述,选择在庆春路东坡路口实施放火行为,是其以为快到终点站了,再不放火就没机会了,“我记得我放火前的一站是断桥,那一站下车的乘客很多,我以为再过几站就要到终点站了,所以就决定点燃天那水。”

他是否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我知道乘客都受了伤,但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犯了错,总要承担后果”

公交车起火的那一幕,是很多人不愿意再去回忆的,就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将这一段仅仅不到一分钟的监控视频播放出来,旁观席的民众都发出了唏嘘声,因为那一幕真的惨不忍睹。

当公诉人问起包来旭看到这一幕是什么感受时,原本情绪稳定、对答如流的包来旭沉默了,过了好久,包用颤抖、低沉地声音说道:“我听到了很多哭喊声,还有砸窗的声音,我……过了一会儿我就失去知觉了。”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包来旭即表示承认犯罪事实。面对审判长关于“是否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的提问时,包来旭并没有正面回答“后悔”二字,只是不停地念叨说:“我知道车上的乘客都受了伤,但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犯了错,总要承担后果。”

法院将择期宣判

包来旭愿意捐献有用器官以获公众谅解

包的这一次点火,除了公交车辆损失外,更是造成了33名乘客受伤。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产生130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且这个数字还将上涨。杭州检方认为,包括医疗费用都应被认定为经济损失作为量刑依据。

庭审中,杭州检方认为:“包的行为是一种极端反社会行为,是对法律和秩序挑战,必须对极端暴力行为的零容忍,明晰善恶的边缘。检方不能同意从轻量刑意见。”

而包的辩护人金亮新则希望法庭能考虑对包减轻量刑。金亮新表示,包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真实诚恳、对后果感到无比自责,也希望弥补,“和他谈过几次,他表示愿意捐献有用的器官,以取得被害人和社会公众的谅解。”不过,由于包双手暂不能写字,相关文件还没有签署。

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上午11:30结束,包来旭当庭认罪,法官表示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包来旭当场认罪:“犯了错,总要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