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报讯 (记者 林栋彬 通讯员 苏宫新)《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在全省施行。据了解,《条例》除将传统的新闻单位、交通设施运营单位、公共交通企业、金融单位、教育医疗单位等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还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将重点新闻网站、地铁、轻轨、快递企业、大型数据中心运营单位等具有时代元素的单位明确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其中视频监控应能清晰分辨人和物外表特征,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十日;视频监控、入侵探测、紧急报警装置应按照规定和需求与公安机关联网,或与单位监控室、值班室相联。为提高单位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条例》规定单位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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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栋彬 苏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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