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巡回法庭 标志着最高法院自身改革的正式启动”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揭牌,巡回区域为辽宁、吉林、黑龙江。

撒贝宁:2015年的第一个月,我们就看到了两个巡回法庭先后挂牌,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两个巡回法庭的工作情况怎么样?

周院长:这两个巡回法庭一设立便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目的,首先是实现最高法院重心下移,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按照群众的说法,就是送到身边的最高法院;第二个设立巡回法庭的目的,就是推动最高法院自身的改革。比如说突出的,推行主审法官制,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都从巡回法庭开始试行。从这个意思上讲,巡回法庭运行的模式,就是未来最高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运行模式。因此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十分重大,它标志着最高法院自身改革的正式启动。

“我曾经考虑过将邹碧华调到最高法院工作”

2014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离开了人世。社会各界对邹碧华法官的悼念、追忆活动始终没有间断。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做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撒贝宁:您是怎么看待很多人对邹碧华法官这样一种情感?

周院长:对这个同志我非常熟悉,坦率地讲我曾经考虑将他调到最高法院工作。邹碧华同志他是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也是一个勇于担当的法院的领导干部,因此被称之为“燃灯者”。在他身上体现了很多可贵的品质,尤其是在当下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啃硬骨头的阶段。邹碧华同志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当中,能够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要求,充分考虑到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也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来共同推进司法改革。也正因为如此,他的去世首先是引起了律师界、法学界强烈的震撼、广泛的哀悼。

“司法保障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

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有关情况,提出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并设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撒贝宁:我们知道在上海、海南目前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推行了改革的试点,比如说人员分类的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法官职业保障的改革等等,那么就您的了解这些试点运行得顺利吗?

周院长:总体来看试点进展是顺利的。最关键的是这些重要的改革措施要协调推进,比如说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关键。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主审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这是司法改革的关键。加大了法官的责任,减少了法官的员额,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那么与之相配套的就是司法保障要跟上,因此司法保障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司法改革的这几个重要环节是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协调推进,同步推进,显得十分重要。

撒贝宁:2015年我们《小撒探会》设计了一张心愿卡,“法治2015我期待”在司法改革这样一个宏大的考题面前,您的期待是什么?

周强:法治2015,我的期待就是:让司法更加阳光,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