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民郑女士在瑞安城区南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昨日本报A12版)

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完全可以说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几乎就没有真正消停的时候,让人防不胜防。所谓的“注胶虾”,顾名思义,就是人为把胶类物质注入虾体,然后再卖给消费者的一种虾。毕竟这些胶类物质只有几块钱、十几块钱一斤,而“注胶虾”却可以卖到上百块钱一斤,胶和虾之间的巨大差价最终淹没了部分商家的道德和良知。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事情就很令人担忧了。先不说花几百块钱买回几只虾,因为其中一大部分的钱等于是买了胶而导致权益遭受侵害,而且这些被注入虾体,来路不明的胶类物质,是否对身体有害也不得而知。万一食用以后有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话,那可就不是钱财损失的问题了。发生在温州市的这起“注胶虾”事件,被眼尖的消费者发现并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后,卖虾的商贩已经退还了消费者的购虾款。而媒体也在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的基础之上,教授广大市民如何鉴别“注胶虾”,避免上当受骗。

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还远远不够。一则,不是每个消费者在买虾、吃虾的时候都会那么细心,能够及时发现虾有问题;二则,也不是每个消费者都能看到媒体传授的关于如何鉴别“注胶虾”的技巧。所以说,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由政府职能部门来加强市场监管,通过法律、行政的手段来打击和遏制“注胶虾”。

客观而言,最近几年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频发,也随着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做了很多的工作,包括法律法规的修订,规章制度的完善等等,最终目的是尽最大限度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但问题在于,法律法规再完备,规章制度再完善,如果没有政府职能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落实,也等于是画饼充饥。

就像发生在温州市的“注胶虾”事件,消费者投诉以后,当地市场监管局不过是协调商贩把购虾款退回给了消费者,然后就没有下文了。那么,市场上还有没有其他商贩在售卖这种“注胶虾”?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才能从源头堵住“注胶虾”流入本地市场?

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了,消费者的权益才有望从根本上得到维护。即便依靠一个地方的执法部门无法完全杜绝“注胶虾”的流入,那么也应该探索异地执法联动机制,由发现“注胶虾”的地方的执法部门通知“注胶虾”生产所在地的执法部门,由后者去查处,狙击“注胶虾”流入外地。不管怎么说,面对“注胶虾”,政府监管不能“瞎”,而必须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之上,在工作方法和方式上有所探索,有所创新,追求最佳执法效果。苑广阔

(原标题:面对“注胶虾”政府监管不能“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