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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向婧 实习生 季姝同)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现金资助,然而,有人却对它动起了歪脑筋。记者近日从巫山县纪委获悉,因为贪污民政低保资金,三溪乡丹凤村综合服务专干谭明兴被开除党籍并免职。

2012年下半年,时任三溪乡丹凤村村会计的谭明兴在协助乡政府进行丹凤村农村低保审批资料申报的过程中,以该村四组村民谭莲吾的名义申报了5个人的低保,并将谭莲吾申报低保资金的存折和密码要过来自行保管。在进行申报时,谭明兴没有将这5个人的低保申报情况告知其他村干部和村民,而在填写申报审批资料册时,又伪造了其他村干部的签名。

从2013年2月开始,巫山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向该户存折存入低保资金。去年1月8日至今年1月7日,因养殖石蛙发生严重亏损,谭明兴分五次从谭莲吾申报低保资金的存折中共取出19200元现金,除将其中3648元付给相应低保人员外,其余15552元均用作自己的日常开支。

今年3月,三溪乡纪委接群众举报后对谭明兴进行约谈,他还找来亲戚帮忙打掩护,并到三溪乡民政办退还了15552元。而后,巫山县纪委对谭明兴贪污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谭明兴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套取农村低保资金15552元据为己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已构成贪污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巫山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谭明兴开除党籍处分,并责成三溪乡党委免去其综合服务专干职务。

作者:向婧 季姝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