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英华
外祖母姓陈,名玉梅,山东阳谷县岳海村人氏。去世时连附近许多村里人也来参加追悼会,光花圈就送了21个。
外祖母是个裹着小脚大字不识几个的家庭妇女,但她却是一个深明大义,爱国爱家,通晓事理,为人做事都很受人尊敬的人。
抗日战争时期,我的大舅是中共山东省杨阳谷县委宣传部长,白天穿着老百姓衣服帮老百姓干活,宣传抗日道理,晚上就带着县大队和游击小组偷袭鬼子锄汉奸。若大舅他们秘密开会,外祖母便搬着纺车到胡同口纺棉花放哨掩护。大舅身份暴露后敌人到处贴告示要抓他,抓不到大舅,敌人要抓外祖父当人质,外祖父在外面东躲西藏,敌人就到家里来威胁骚扰,要扒房烧房,外祖母机智沉着,冷静地应对,好几次化险为夷。1942年大舅牺牲,年仅27岁。大舅牺牲后,外祖母又把年仅十六岁的三舅送出去参加革命工作。这些都是母亲讲给我听的。
我三岁那年,随调到内蒙古工作的父亲去到了大西北,对外祖母的印象模糊。直到1971年我趁学校毕业还未参加工作之际,回山东老家阳谷县探望外祖父母,才对外祖母有了深刻的了解。
有一年八月十五中秋节,外祖父的单位送来许多慰问品慰问烈属。有月饼,猪肉,水果等。在当时物资极度缺乏的年代,这些都是好东西,可外祖母只给我留下两个那时很少见的石榴,其他东西都送给了附近的孤寡老人。外祖母说:“这些东西都是你大舅用命换来的,看见这些东西我就想起你大舅,心里难受。可把这些东西送给孤寡老人,他们无儿无女,平常也吃不到好东西,给他们吃了,他们高兴,我也高兴。人不能只想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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