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9日讯(记者陈蔚林 见习记者尤梦瑜)今天上午,2015年海南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在海口开班,来自省内各媒体和中央驻琼各媒体的300余名采编人员接受培训。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明确规定,参加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取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是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前提条件。此次培训正是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实施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准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优化新闻采编队伍结构、提升新闻采编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要求,也是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新闻战线的指导地位、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需要。

省文体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本着“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原则,邀请了多名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将在5天时间里,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等主题,为近两年全省新闻采编队伍的新进人员开展培训及考核,以实现提升我省新闻采编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的目标。

作者:陈蔚林 尤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