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钠钾是受管制的精神药品,非法制造、贩卖安钠咖同样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11月17日,临河区六旬老汉曹某就因贩卖安钠钾,被临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曹某长期无业,一直有吸食安钠钾的不良嗜好。今年3月的一天,有人向他打听去哪里能买到安钠钾。考虑到以贩养吸既能挣钱又不用费力,曹某决定贩卖安钠钾。截至案发,曹某已售出安钠钾9.93克,民警还从其家中查获待售的安钠钾17.47克。

庭审中,曹某懊悔不已,为自己的无知深深自责。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在出租房内制售安钠钾27.4克(含咖啡因成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认为,这起案件所折射出来的社会现象发人深省。长期以来,在巴彦淖尔市及周边地区,有很多群众对安钠钾等“隐性毒品”认知不深,导致制作、贩卖、吸食的行为屡禁不止。在禁毒宣传过程中,应加大对此类“隐性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其危害性和违法性。

(记者 白忠义)

作者:白忠义

(来源:正北方网-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