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中石化 管道泄漏爆炸案 14人被判刑

新华社电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昨天对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关的4起刑事案件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宣判后,邢玉庆等10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李本哲等4名被告人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原副处长邢玉庆及其下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8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原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处负责人兼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本哲等6人犯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青岛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爆炸事故,造成63人遇难、1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