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地检察机关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

黑龙江:健全动态督察机制

  本报讯(韩兵)“在此,我郑重承诺:从我做起,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监督下工作,请同志们对我严格监督!”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的承诺金石掷地。

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动态督察机制,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一线,用严明的纪律规矩管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近两年来,该省检察院和市分检察院围绕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察213次,其中,对省院机关在遵章守纪、会议作风、检风检容和车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部实名通报。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四个环节深耕细作,精准发力,既发现浮在上面的“瑕疵”,更注重撞击潜在下面的“顽疾”,16个督察组先后督察了147个院(次),900余个问题全部实名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2015年12月黑龙江省检察院发布的《检务督察通报处理办法(试行)》,促进了督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增强了督察工作的刚性和权威,检务督察已经从制度转化为程序上的硬约束。今年,该省检察院将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年初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的市分院,督促整改落实。

(原标题:各地检察机关严明党的纪律 强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