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同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

(一)巩固拓展议会机制交流。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共同建立新的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两国立法机关领导人共同主持,保持了中俄议会合作高水平运行。安排美国众议院高级别代表团访华并首次访问西藏,与欧洲议会举行2次机制交流会议,重启中断多年的中日议会交流机制。正式启动与蒙古国家大呼拉尔机制交流,与秘鲁、阿根廷议会建立政治对话机制。加强与主要大国的议会外交,提升互信水平,促进互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