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都:创建“两法”衔接机制 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将“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为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之一。如何构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创建“两法”衔接机制,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解决获取行政执法信息难这一难题,成都市检察机关全程参与了四川省、市、县三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和建设。2015年4月,信息共享平台正式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共享行政执法信息,这一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成都市在该平台上录入行政执法案件8000余件、移送案件300余件、立案60余件,“两法”衔接信息化的全新工作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为统一执法标准,解决制约案件移送的证据、法律问题,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编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罪名指引》,选取涉及民生的50余个罪名,从构罪标准、证据收集、移送程序三个方面进行“指引”,共向全市700余个行政执法机关发放11900余册,并对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法”衔接培训。通过上述工作,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在诸如非法添加罂粟壳、亚硝酸盐的数量标准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使此类案件能够得以顺利移送、起诉、判决。
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重大责任事故、假冒注册商标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刑事犯罪。2015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108人、起诉1254人,同比上升13.8%;畅通信息渠道,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8件,是2014年的2.1倍;办理了“杀牛场”火锅老油案,“天天渔港”假酒案,廖某某等人非法收购和出售金丝猴、小熊猫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
对在“两法”衔接中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该市检察机关及时调查核实,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背后的“保护伞”。2015年以来共查办行政机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者68人;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督促完善监管制度,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4件,纠正行政违法检察建议10件。
2015年1月,新津县检察院创新设立“法律监督中心”。截至目前,该县“两法”衔接机制依托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已联网30家,录入信息上千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数和立案数较往年上升600%。在此基础上,该院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加强与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向“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查处行政执法职务犯罪”“接受群众申诉控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向进行了拓展。
2015年,都江堰市检察院借助政务外网,在侦查监督、民事行政等部门布置了7个点位,先后与38个行政执法部门联网,覆盖率、接入率100%,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专人负责平台运行工作。该院还会同都江堰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深入建设法治都江堰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确定了工作组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双向咨询、案件移送、监督检查7项56条工作机制,内容细致完备,可操作性强。
有了平台和制度,都江堰市检察院主动为该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1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订制”式平台业务培训,发放使用手册,现场模拟案件录入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以来,行政执法单位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3人,该院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其中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批准逮捕7件29人。在推进“两法”衔接实践的过程中,都江堰市检察院还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建了“两法”衔接理论研究课题组,及时将工作做法、取得的成效加以归纳整理著书立说。
下一步,成都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整合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控告申诉等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这一机制向立体化监督、全方位监督方面发展,更有力地为法治成都、平安成都、美丽成都建设服务。
(原标题:四川成都:创建“两法”衔接机制 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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