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网络经济空间”

今年两会审查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专辟一个篇章“拓展网络经济空间”。这是中国的五年规划首次以如此高规格筹划互联网发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概念的网络经济方兴未艾,在新的国家战略规划支持下,可窥见中国未来互联网经济巨大商机的端倪。

何谓“网络经济空间”

专家认为,网络经济空间至少包括以下内涵。一是技术经济空间: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带动金融等有关产业发展。二是信息消费空间:网络游戏、电子支付、通信服务、影视传媒都是信息消费。中国信息消费的增长空间仍然很大。全球经济数据表明,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00亿元。三是传统行业提质增效的空间:通过网络经济对原来的经济带来影响。比如,通过互联网监控节约能源和动力,打造“智慧工厂”。四是新业态价值空间:比如电子商务、手机打车、跨行业融合创新。滴滴出行这种几年前无法想象的服务已经走入寻常百姓家。互联网最大的悬念就在于,它带来的改变让你难以想象,却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普及开来。五是智慧民生空间:比如智慧出行、外卖等。六是分享经济空间:将原先无法参与经济活动与流通的生产生活资源,通过新技术手段或商业模式,重新产生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的经济模式。据测算,中国分享经济的规模约为1万亿元,未来5年有可能达到数以10倍的增长。

内涵、关键在哪里

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针对“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难点和突破点,专家认为,我国现有的监管思路,主要强调在细分市场基础上的市场准入监管,通过牌照等方式管理。而在分享经济时代,融合性新业态大量出现,突破了传统的细分式管理模式,如果直接套用已有的监管模式,监管效果不仅会大打折扣,更有可能直接扼杀新兴的经济业态。

全国政协委员朱鼎健说: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仍不完善,如在分享经济中,平台企业审查供应方的信用,只能依靠商业征信以及点评体系等方式。更为真实有效的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代表的金融征信,以及各类行政管理征信难以与平台企业实现有效对接,影响分享经济的安全性。

规划纲要指出,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这表明:决策层已经认识到互联网相关创新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这些创新可能面临来自传统服务提供者的阻碍,因此要求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推动创新,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要改变思路,主动“搭”上互联网信息“高铁”,而不是成为互联网创新的绊脚石。

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代表委员们呼吁: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真正把一个个“信息孤岛”连接起来。代表委员说:互联网公司不仅要解决万物互联和与人身安全相关的技术和产品创新,也应该成为所有的互联系统的安全保镖,用创新让每一个参与者都看得见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