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狮市检察院启动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服务

指尖一划便知案件最新进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5日讯“蔡律师:你好!我院于2016年4月1日已依法受理石狮市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特此告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4月1日上午,随着石狮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小郑按统一的规范要求编辑好短信内容,按下发送键,正式启动了该院首次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服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石狮市检察院出台了《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工作规定(试行)》,主动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内容包括案件受理时间、涉嫌罪名、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

据了解,这是石狮市检察院推出“检务公开”信息平台后又一司法便民的新举措。只要案件程序性信息发生变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即可收到短信提示,比之前通过上门询问、电话询问、网络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更为便捷,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户,指尖一划便可获悉案件最新进程。

据该院案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该规定要求案件办理部门应当在案件程序发生变化当日,将程序变化的信息等提供给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完成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对于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给其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给其近亲属中的其中一人及其辩护律师。公诉案件的受理、审结程序性信息也主动推送给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律师。

作者:林扬阳 陈彬彬

(来源:福建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