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占有是认定诈骗的前提
据日前《检察日报》消息,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揭晓,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赵珍贵诈骗抗诉案入选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主要案情为:赵珍贵在其父亲因病去世后,未将其父亲遗体火化而埋葬,后花费4000元人民币委托阳原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办理了一个假火化证,之后利用该火化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县财政局申请领取死亡抚恤金10万元,因此被张家口市蔚县法院以犯诈骗罪为由,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三年。张家口市检察院通过案件备案审查发现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经抗诉再审改判赵珍贵无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是基于赵父死亡的事实而非火化的事实,也就是说只要赵父真实死亡了,赵珍贵作为合法继承人就有权获得死亡抚恤金,火化只是处理遗体的一种方式,并不实际影响赵珍贵取得抚恤金的权利,由于赵珍贵并没有虚构其父死亡的事实,其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这也是赵珍贵经再审改判无罪的理由。
诚然,赵珍贵为了更顺利地取得抚恤金,使用了假火化证,掩盖了其父没有被火化的事实,欺骗了县财政部门,有不诚实的行为,但如前所述,这种为了实现自己本应拥有的权益而在取得手段上有欺诈行为,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原审判决仅以赵珍贵有做假行为,就武断地下结论判处其构成诈骗罪是错误的。至于赵珍贵花4000元委托殡仪馆工作人员办理假火化证是否会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罪名,另当别论。
检察院能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发现错案后,主动启动抗诉程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正冤案,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值得点赞。许昔龙(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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