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强化基层政府安全生产职能 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韩雪颖)隐患在哪里,工作落点就在哪里,从基层抓落实,打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近日,省安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县(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据悉,《关于加强县(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四个方面,对县(区)党委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监管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重点监管、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处置、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健全监管执法机构、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强监管执法保障、落实监管人员待遇及严格行政问责制14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县(区)安全监管工作,夯实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了乡镇(街道)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前沿防线,应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协助县(市、区)监督检查等8项安全监管任务,并从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和推行科学的奖惩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明确了乡镇(街道)工作目标任务,明晰了乡镇(街道)工作方法和思路。

(原标题:辽宁强化基层政府安全生产职能 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