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闻分析:中菲南海争议的真相是什么?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刘斐、吴植)中菲南海争议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说到底,是菲律宾侵占中国南海部分岛礁领土和制造相关海洋划界争端的问题,而不是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理解和适用问题。

中国13日发表了《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还原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事实真相,重申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和政策,溯本清源,以正视听。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确立的,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中菲间原本不存在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菲律宾的领土范围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

系列条约规定,菲领土西部界限为东经118度线,而中国的南海岛礁完全在东经118度线以西。南沙群岛和黄岩岛都在上述条约规定的菲律宾版图之外。

20世纪70年代以前,南海诸岛属于中国是国际社会普遍认知,没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这一中国固有权利甚至作为二战胜利成果,被《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予以确认。

但随着1968年的一则研究报告披露“南海有极为丰富的油气资源”后,菲律宾出于领土扩张主义和资源掠夺贪欲,陆续侵占了8个中国南沙岛礁,中菲南沙群岛部分岛礁领土问题由此而产生。菲律宾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赤裸裸的武力侵占,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国际法所明确禁止。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菲律宾的非法侵占,多次郑重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通过友好协商及双边谈判妥善处理南海问题,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但菲方却置若罔闻,继续以舰艇非法“坐滩”形式侵占仁爱礁,并派遣军舰袭扰在黄岩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渔民。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表示,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背《联合国宪章》义务,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领土归属和海洋划界争议。

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通过并生效以来,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南海有关争议逐步激化升级,海洋划界问题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而成为中菲南海争端新的焦点。

菲律宾前政府于2013年1月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中菲在双边文件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的协议,违背《公约》规定,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侵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的权利,这一做法是非法的、无效的。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黄伟认为,菲律宾提起的“历史性权利”诉求、有关海洋地物性质和权利范围的诉求、关于海上执法活动的诉求等,均与海洋划界密不可分。

2006年,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行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包括中国在内的约30个国家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构成《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

迄今为止,菲方从未就南海仲裁相关事项与中国进行过谈判。因而,菲律宾在未事先告知中国的情况下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了双边关于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破坏了“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规则。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于12日作出所谓“最终裁决”,全面倒向菲律宾前政府炮制的仲裁诉求,得出一连串非法无理的结论。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罔顾中菲已选择通过谈判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事实,不顾中方根据《公约》规定做出排除性声明,违反《公约》规定强行裁决,且一味偏听偏信偏袒菲方非法无理诉求,属随意扩权、滥权、越权。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2日强调,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习近平说,中国坚定致力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参与采写:温淑雅)

(原标题:新闻分析:中菲南海争议的真相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