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晓敏:巾帼铁骨与柔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2日讯 吴晓敏,清流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也是该院第一个以非法学本科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打铁还需自身硬”是她常挂在嘴边的话。三明市检察机关“优秀宣传员”、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全省“优秀政法干警”……诸多荣誉彰显了吴晓敏的“硬”能力。在她的带领下,公诉科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三明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三明市“三八红旗集体”、三明市“工人先锋号“等称号。

公诉席上的“女丈夫”

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吴晓敏看似纤弱,在办理案件时有理有据,在面对威胁时毫无畏惧,在面对糖衣炮弹时毫不动摇。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智慧和勇气,更多的是大丈夫般的责任担当和信念追求。

2011年,吴晓敏因工作能力突出,被充实到业务科室公诉科。2013年至2016年4月份,她所带领的公诉科,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5件58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74件562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平均办案时间8.48天/件。

2014年在办理教育局原局长邓某某受贿案过程中,面对打听案情、说情等压力,吴晓敏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适用法律关,对犯罪事实逐一梳理,积极引导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取证,追诉其受贿事实两起。开庭前,她精心准备答辩预案。面对辩护律师关于邓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干股、伙同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等一系列案件的争点,有理、有利、有节地一一进行回应。最终,法院对以受贿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成长路上的“知心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在他们前进与成长的道路上经常会面对困难与诱惑,而吴晓敏对待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呵护,谆谆教导。她以“知心姐姐”的角色在成就未来栋梁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今年‘六一’儿童节,感谢你们送给我的节日礼物和300元的捐助。我一定不辜负姐姐的期望,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祖国和社会有用的人。”这是去年6月一个叫李梅的小女孩写给吴晓敏的感谢信。“女丈夫”不等于“女汉子”,“女丈夫”善良、知性、细致,吴晓敏在工作中就充分发挥女性温和细腻的特点。

类似稚嫩、朴实的感谢信,吴晓敏收到不只一封,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有的信记录了失足少年的悔恨,有的信记录了困难学生的求助,也有的信记录了迷茫少年的困惑。面对一封封来信,她以“一个基地、一张小报、一部微动漫”为工作载体,积极创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在李彬精神发祥地——李家乡成立骄阳关护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捐资助学、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活动。在她带领公诉科所帮扶的5名帮扶对象中,4名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1名被评为三明市三好学生。

(邓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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