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考志愿篡改事件频发,考生利益谁来保护?

新华社济南8月1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王阳)近日,山东两地出现的高考志愿篡改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这类事件影响恶劣,理应严惩;也有网友表示,高考之后志愿被篡改的新闻屡屡出现,说明招生环节需要反思。考生志愿被篡改并非个案,近年来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呈现哪些特征?应如何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山东两地现志愿乌龙,涉事高中生被刑拘

进入8月份,山东省内发生的两起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成为舆论热点。

其中,山东青岛胶州市高三毕业生常升高考志愿被同学郭某篡改一事有了新进展。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胶州警方日前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

据网友爆料,青岛胶州一中高三考生常升,今年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志愿被人偷偷篡改,导致其上不了大学。篡改常升志愿的,居然是其同一寝室的郭某。事件一经曝光,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8月3日,山东青岛胶州警方官方微博“胶州公安”发布消息称,接应届考生常某高考志愿被人篡改的报警后,立即受理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郭某涉嫌违法犯罪,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常升高考志愿被篡改”一事的处理情况报告中称,根据胶州市公安局调查认定的事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为,考生常升属被他人恶意篡改高考志愿并造成落榜。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陕西师范大学双方经沟通协调,决定恢复常升“陕西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志愿并增加计划予以录取。

而在山东单县,另一起考生高考志愿疑被篡改的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

据单县县委宣传部介绍,近日,单县一中4名高三考生的高考志愿被他人篡改。单县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初步查明涉嫌篡改考生志愿的人员为他们的同班同学陈某,该生已被长春某大学录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篡改同学高考志愿的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单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单县招办表示,将本着对考生负责态度,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严肃处理恶意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者。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为牟利、为私仇、为竞争、中病毒……志愿遭篡改缘由百出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的高考志愿遭篡改案件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个别教师为牟利篡改,往年查明的部分篡改高考志愿事件与某些高职院校争抢生源有关,高职院校往往通过给回扣吸引高中教师介绍生源。

2012年,四川省眉山市12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2013年,河北省29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2014年,江西省3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在这些案件中,往往出现高职院校招生老师与高中教师勾结,出于一己私利利用职务篡改考生志愿的情况。

——同窗好友出于私利篡改志愿。一些高中生的志愿是被同学篡改,或出于个人恩怨,甚至还出现故意恶作剧的情况。

2014年,山西考生梁某高考志愿被同学篡改;2015年,河南考生杨某高考志愿被篡改,都是因为同学掌握了受害人填报高考志愿的账号和密码。

——由于同校竞争关系而篡改他人志愿。在这次“胶州考生志愿被篡改”事件中,由于两位高中生都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郭某考虑到自己分数低于常升,为增加自己的录取机会,修改了常升的填报志愿。

——社会人员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志愿填报系统修改考生志愿。

2013年,海南考生王某志愿被篡改,与自己心仪的大学无缘。据悉,王某是在网吧填报的高考志愿,而修改其志愿的IP地址来自河南。招生部门表示,事发缘由可能是网络病毒或木马程序。

记者调查梳理发现,目前高考志愿遭篡改事件屡有发生,其原因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是违法成本太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从目前这些案件看,利益驱使是主要原因,特别是一些教育机构和招生院校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条,而私改志愿与权力舞弊无异,法律上却缺乏有威慑力的惩戒规则。

其次是防篡改程序存漏洞。高考志愿篡改案的背后,折射出目前高考志愿填报程序环节存在隐患,特别是防篡改方面存在巨大风险和漏洞。

再次,公民法律意识欠缺、考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原因也被众多人士提及。此外,同学之间篡改志愿现象屡屡发生,部分折射出应试教育导致极少数学生性格缺陷问题凸显。

专家:改进填报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近年来高考志愿遭篡改事件屡有发生的状况,不少网民认为,很多高考考生缺乏防范心理,无论如何也不应把自己的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也有网民表示,高中毕业生所在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和保护,最大限度消除隐患漏洞。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李立国表示,高考招生环节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地考试院应加强志愿填报系统的安全漏洞筛查,高中毕业生学校应严肃管理教师,严禁代填志愿,招生院校不能违法违规争抢生源,而公安部门立法机关应认真看待相关案件的恶劣影响,从执法和立法的角度严惩、震慑篡改他人志愿者。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向阳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查办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彻底斩断这种“利益输送”链条。

针对部分教师以“代管”名义篡改考生志愿,李立国等教育专家说,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老师提供建议是好事,但决不能一手包办,决定权应当在学生手中,招生机构及学校应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储朝晖建议,教育招生部门应当完善高考志愿填报密码管理制度,同时考生要增强保密意识,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增加密码的复杂性,还要提高警惕性,严防密码被他人窃取。

对于高考志愿网络填报系统,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冠汶表示,可适当增加技术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增加电话提醒、短信验证或者手机扫码登录等功能。他说,“比如,部分地区志愿填报完毕后会有短信提醒,那么修改后也可以相应设置短信提醒。再比如,不管是填报志愿还是修改志愿,能不能增加短信验证码的环节,让 安全阀 再往前移呢?”

此外,刑法专家建议,可以通过刑法修正案,参考“替考入刑”的方式,对篡改他人志愿者违法行为具体规定、明确入刑。

(原标题:高考志愿篡改事件频发,考生利益谁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