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惕“限期卖羊”背后的权力越位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题:警惕“限期卖羊”背后的权力越位

新华社记者刘怀丕、段续

近期,山西蒲县“限期卖羊”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为完成封山禁牧竟责令散养户10天内把羊卖掉,致使农民损失惨重甚至赶着羊逃往临县。尽管蒲县方面辩称,该县全境都是封山禁牧区,没有牧业用地或牧草地,羊只能圈养不能散养。但“限期卖羊”造成的后果令人瞠目,而其折射出的行政权力越位更值得警惕。

为了突击环保任务下令关掉餐馆,为了加速移风易俗禁止婚丧嫁娶外的一切聚众饮酒,再到这次蒲县为了实现封山禁牧下令“限期卖羊”,一些地方为短期内实现某个目标、逾越法律政策授权、乱作为的事件时有发生。

不论出于什么目的,行政权力一旦越位,一般效果往往与初衷相违。事实证明,越位的权力往往压缩群众的正当权益,制造干群矛盾,致使一些工作无法有序推进,甚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

权力越位事件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没有真正落实;另一方面是因为官僚主义做派在一些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搞“拍脑袋”决策,事到临头急功近利,漠视群众利益。

为政之道,以民为先。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决不能容忍权力越位损害群众利益。因此,要加强党风建设,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让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多问政于民,更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先,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不缺位也不越位。唯有让行政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群众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原标题:警惕“限期卖羊”背后的权力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