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督促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吕建岷停止侵权的公告
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吕建岷:
我山西冠融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冠融公司),近期知悉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企业或自然人,欲与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岷煤业公司)有争议的控制人吕建岷签订《煤炭开采合同》,冠融公司作为公司大股东善意的提醒金岷煤业公司及吕建岷并通过本公告澄清有关事实,避免今后发生不应该出现的纠纷和诉讼。
金岷煤业公司系由2009年12月24日,吕建岷在未与任何股东商定的情况下向山西省工商局申请对“山西浑源水快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水快流煤矿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快流煤矿公司依法设立后,原股东胡香稳、冯林已于2008年12月17日将股权60%转让给冠融公司,并经山西省工商局核准予以变更。
在冠融公司已合法享有水快流煤矿公司60%股权的情况下,吕建岷强行独自霸占煤矿的经营权,侵占股东合法权益。
现确认冠融公司享有水快流煤矿公司60%股权的一审判决书已下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朔中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认了冠融公司享有水快流煤矿公司60%股权。吕建岷不服该判决结果已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鉴于上述事实,冠融公司发布本公告,敬请相关企业和自然人审慎自己的行为,待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后,依法进行经营。以确保企业和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冠融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原标题:关于督促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吕建岷停止侵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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