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绝不能让“硕鼠”继续窃食扶贫财物

新华社南京8月1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陆华东 赵久龙)近日,江苏省泗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扶贫领域的腐败案,该县潘集村5名村干部合伙瓜分了134只“扶贫羊”。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其他地方也有一些村干部将国家扶贫鸡苗瓜分变卖私吞,引起舆论哗然。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3年,江苏省泗阳县拨付给潘集村价值34.6万元的346只良种山羊用于“产业扶贫”。但在发放过程中,潘集村村主任王昌良伙同该村民调主任潘守虎、助理会计董家国、计生主任海克友、村民组长潘启松等人将134只扶贫羊截留私分。直至2015年8月,因群众到泗阳县检察院反映,该扶贫腐败窝案才浮出水面。

扶贫资金物资投入“最后一公里”的腐败,近些年来时有发生。涉事者多为乡镇、村级干部,不少是基层站所人员和农村两委人员,犯罪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等。特别是在一些农村贫困地区,常有扶贫项目,如鸡苗、鸭苗、危房改造等,资金物资被当地“硕鼠”瓜分,造成扶贫扶不到真贫,群众意见很大。

必须看到,扶贫是政府的惠民工程,关键在于落到实处。扶贫资金和物资,对各地的贫困户来说,犹如“雪中送炭”。扶贫资金被截留、扶贫物资被瓜分,不仅会直接影响贫困户的生计和脱贫步伐,还会影响扶贫政策的“落地”,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最后一公里”的腐败背后,一些村两委人员甚至狡辩称自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判其贪污罪。泗阳县这5名村干部,就辩称部分“扶贫羊”属于无人认领,担心“羊被冻死”才私自截留未上报。如此缺乏羞耻之心、悔罪之心,令人愕然。

一座桥塌了,受阻的是一条康庄大道。面对扶贫“最后一公里”的腐败,必须出重拳整治。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加强预防,让群众参与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惩治,才能对扶贫资金物资树起更严密的监管网,让扶贫攻坚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于民。

(原标题:绝不能让“硕鼠”继续窃食扶贫财物)